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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田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第一季度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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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和田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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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属县(市)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和田市 | 和市自然资立字〔2024〕28号 | 麦提托合提·奥斯曼无证开采砂石料案 | 麦提托合提·奥斯曼 | 麦提托合提·奥斯曼未经批准,未取得开采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于2024年6月4日,在和田市吉亚乡艾里玛塔木村4小队范围组织两台装载机,两台翻斗车开采矿产资源(砂石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新自然资规〔2022〕4号) | 1.责令停止无证采矿行为。 2.处采出的砂石料价值20%的罚款,罚款为1128.8元,即5644.167元X20%=1128.8元。 3.限期7日内回填采空区,恢复土地原貌。 | 和田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3月19日 |
2 | 和田市 | 和市自然资立字〔2024〕57号 | 麦麦提艾力·亚森无证开采砂石料案 | 麦麦提艾力·亚森 | 麦麦提艾力·亚森未经批准,未取得开采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于2024年10月13日在和田市吉亚乡阔塔孜村3小队范围(和田巴利江香肠厂附近)内开采矿产资源(砂石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新自然资规〔2022〕4号) | 1.责令停止无证开采行为。 2.处采出的砂石料价值20%的罚款,罚款为428.8元,即2144.12元X20%=428.8元。 3.限期7日内回填采空区,恢复土地原貌。 | 和田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