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讯(记者石鑫报道)记者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文化和旅游、自然资源等部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印发了《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的实施方案(2019年—2020年)》。
《实施方案》围绕乡村旅游发展薄弱环节,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乡村旅游产品和服务、创新融资、配套政策等5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旨在加快推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进一步发挥乡村旅游对促进消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改善民生、落实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带动作用,推动旅游业成为新疆战略支柱产业。
补齐乡村旅游道路和停车设施建设短板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加快推进乡村旅游道路建设,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布局县城、乡镇、景区及特色保护类村庄内停车设施,加大对乡村尤其是贫困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设施用地和资金支持。
推进垃圾和污水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探索建立垃圾和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大力推进乡村旅游垃圾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持续开展厕所革命。
建立健全乡村旅游产品和服务标准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规范民宿、农家乐等乡村旅游服务标准,出台适宜我区乡村旅游公路和停车设施的建设规范和运营管理标准,强化乡村旅游市场监管。
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旅游发展建设方面,《实施方案》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参与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扶持有条件的农户修缮、改造自有住房发展民宿,鼓励城镇有意愿的组织和个人通过租赁民房开办民宿,吸引国内民宿知名企业和社会资本租赁民房开办民宿。
加大对乡村旅游发展的配套政策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以市场为导向,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示范带动,因地制宜推进乡村旅游发展,避免低水平同质化竞争,同时,加大对乡村旅游债券融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乡村旅游产业投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