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结核病收治中心医疗设备、电器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和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对其所需的医疗设备以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编号:HTS-JHBSZZX-YLSB-CG(二次)
二、项目名称及数量:和田市结核病收治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共分为二个包;包一:和田市人民医院感染一科、二科所需的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机一台,预算价:340000.00元;包二:和田市人民医院感染一科、二科所需的医疗设备一批,预算价:403625.00元;以及采购设备(产品)的交运、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移交前维护、交付使用以及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具体的参数及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等详见询价通知书)。
三、采购人名称:和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及履约能力;还应具备下列有效的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应具有采购设备相应的生产许可或经营范围)、银行开户许可证;
(2)需提供所投设备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需提供所投设备近两年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必须加盖厂家鲜盖章);
(4)凡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至本项目开始报名之时止,经查询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具有履行合同产品的交运、安装、调试、检验检测、验收合格、移交前维护、交付使用、培训、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及能满足本次采购产品紧急服务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包括售后服务点,培训、维护技术支持人员名录等);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
五、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凡愿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请将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具有法定效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须明确采购项目及包段名称、授权事项、权限、期限等)及按上述第四条要求的全部资质证明文件准备齐全,于2019年 5 月 15 日至2019年5月 21 日每日上午10:00~14:00时,每日下午16:00~20:0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提交至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报名,经对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资格证件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获取询价通知书,询价通知书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提交的资格证件不全或经审查资格不合格的供应商将拒绝其获取询价通知书,上述证件均需原件(并备复印件一套,以存备查),所有证件的公证件及其他形式,本次询价不予认可。
六、保证金:本项目保证金为:包一:¥6500.00元(陆仟伍佰元整),包二:¥8000.00元(捌仟元整);开户名称:和田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账号:107031722125,开户银行:中行和田乌鲁木齐北路支行;并于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18:00时前至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换取保证金收据,未及时换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询价。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23日 11 时 30分,地点: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供应商应当在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询价地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按询价通知书的规定递交一次报出不得更改价格的书面报价函。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符妍
联系电话:18690306898
传真:0903-7827812
地址:和田市人民西路18号玉都国际广场金座6层
2、采购人名称:和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黄玲
联系电话:189*****829
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和田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刘敏
监督投诉电话:186*****309
和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 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