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玉龙喀什镇、肖尔巴格乡贫困村养兔棚舍建设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和田市畜牧兽医局委托,对和田市玉龙喀什镇、肖尔巴格乡贫困村养兔棚舍建设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田市玉龙喀什镇、肖尔巴格乡贫困村养兔棚舍建设项目
二、采购内容:购置兔笼9套。(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资金:404.7021万元(此采购预算为最高限价、如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资金来源:第一批涉农整合资金
五、供货期:45日历天
六、采购范围: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和相关服务。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服务能力;
2、供应商具有相应产品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I—18001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报名需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投标企业需提供招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内的所有相关证件 (原件及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核对)于2019年5月30日至2019年6月12日(10:30-13:30,16:00—19:00节假日除外)在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三桥滨河路10号)报名,然后到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九、招标截止日期及招标日期:2019年6月26日11: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招标时间截止前送达指定的地点,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十、开标地点: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三桥滨河路10号)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圆 电话:0903-2523029
和田市畜牧兽医局 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5月30日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