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夏玛勒巴格片区管委会阳光社区居民服务中心装修装饰工程项目(四次)
招标公告
新疆盛华永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和田市夏玛勒巴格片区管理工作委员会的委托,对和田市夏玛勒巴格片区管委会阳光社区居民服务中心装修装饰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田市夏玛勒巴格片区管委会阳光社区居民服务中心装修装饰工程项目(四次)
二、招标文件编号:XJSHYX-ZFCG-ZB-2019-27
三、项目概况:装修总面积为2100平方米,共计三层,需刷墙、隔断、铺地砖等51项(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概算价:130万元(此概算价为最高限价、如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评标办法:公开招标采购
三、建设单位:和田市夏玛勒巴格片区管理工作委员会;
四、建设地点:和田市;
五、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六、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清单所列全部内容的装修及采购;
七、工期:60天 ;
八、投标人资格: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有符合本项目所需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在本地区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机构营业执照、售后服务协议等加盖售后服务机构鲜公章)能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凡愿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6月25日至2019年7月1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 至13:30 —下午 16:30 至 19:00(节假日除外)到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处)报名。需提供第八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2-5)条内容中的原件及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到新疆盛华永信招标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十、招标文件费:200元/份(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十一、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十二、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
账户名称:和田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107031722125
开户银行:中行和田乌鲁木齐北路支行
注:1、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且不得以分公司的名义转账;
2、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包段;
十三、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2019年 7 月 18 日 10 :30 (北京时间)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盛华永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燕 电话:0903-7820777
和田市夏玛勒巴格片区管理工作委员会 新疆盛华永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 6 月 24 日 2019年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