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2019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中期调整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新扶贫领发〔2019〕9号)文件要求,为建立和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保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和田市结合到位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期调整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建立项目资金整合平台为抓手,创新资金筹集整合使用机制、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围绕和田市脱贫摘帽目标,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动涉农资金使用管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和田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原则。充分发挥试点县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体责任,依据扶贫开发规划,编制资金使用方案,落实项目、安排使用资金。
(二)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出原则。根据各贫困村自然条件、人文特点、资源优势等确定建设重点。
(三)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整合资金使用中,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工作。
(四)坚持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原则。根据扶贫规划,积极落实好项目,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强化绩效考核问责机制,切实保障资金使用规划、有效。
(五)精准施策、注重实效。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确保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效益”,项目资金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着力增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三、整合资金的工作内容
(一)统筹整合资金范围
统筹使用的涉农资金范围是中央及自治区各级政府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纳入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17项涉农资金: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水利发展资金(包括: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农田水利建设、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淤地坝治理、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中小河流治理及重点县综合整治、小型水库建设与除险加固、河湖水系连同项目、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山洪灾害防治等项目);
3.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包括: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畜禽标准化养殖和畜牧良种补贴、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发展、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业高产创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经费、旱作农业技术推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结构调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粮改豆、粮改饲、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种植结构调整等。不纳入整合范围资金项目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支持适度规模经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运营、有机肥替代、农机深耕深松、耕地休耕等);
4.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包括: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木良种培育、造林、森林抚育、湿地、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与保护、林业防灾减灾、森林公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国有林场改革支出、林业科技推广示范、林业贷款贴息、林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等。不纳入整合范围资金项目为:天然林保护管理中的天保工程区管护、天然林停伐管护资金);
5.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
6.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7.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8.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
9.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
10.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1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
12.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13.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
14.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包括:渔业资源保护、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绩效考评奖励、耕地质量提升支出。不纳入整合范围资金项目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
15.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
16.旅游发展基金;
17.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包括:农村扶贫公路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退牧还草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水文基础设施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种养业循环一体化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017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的其他资金。不纳入整合范围资金项目为: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纳入整合范围的自治区财政14项涉农资金: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包括:自治区农业高效节水建设补助专项、自治区小型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补助资金、水土保持费安排的支出、岁修资金);
3.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包括:自治区现代农业示范建设补助专项、自治区现代种业发展资金、自治区现代畜牧业发展资金、自治区肉羊肉牛生产发展补助、渔业发展补助资金。不纳入整合范围资金项目为: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
4.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
5.林业补助资金(包括:自治区林业发展补助资金、特色林果简约化栽培资金);
6.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
7.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包括: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试点资金。不纳入整合范围资金项目为:国有农牧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地州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
8.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土地整理资金);
9.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包括:农村安居工程资金);
10.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
11.彩票公益金(包括:体育彩票和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不纳入整合范围资金项目为:用于自治区本级部门事业发展经费、用于社会事业发展资金、用于人员的经费等);
12.旅游发展基金;
13.农村义务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不纳入整合范围资金项目为:伙食、寄宿生、生均办学经费、教科书等对个人的补贴和政策性补贴);
14.自治区安排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三农”部分(参照国务院和财政部文件规定的口径,确定整合范围资金规模);
(二)统筹整合资金计划
结合以上统筹整合范围,和田市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中期调整后,统筹资金规模为88339.2944 万元,涉及项目79个。其中:统筹中央各类资金75604.9844万元,占比85.6%;统筹自治区各类资金11656.31万元,占比13.2%;统筹2018年项目审计决算后结余资金1078万元,占比1.2%。
各批项目资金具体如下:
1、和田市贫困户发展庭院经济建设项目(综合提升工程)。资金7026.5万元,为1405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庭院经济,对贫困户清理出的土地有效利用进行奖补,鼓励贫困户利用庭院闲置的土地,按照“三区分离、1+N”的模式,坚持“因地制宜、一户一策、一村一品、适度规模、合理布局”的原则,着力推广,发展订单农业、形成小规模、大群体,小产品、大产业的庭院规模发展格局。主要对贫困户清理出来0.5-1.5分地以上有效土地,按照土地利用情况(院内无杂木、垃圾)每户给予奖励,0.5分地奖励1000元、1分地奖励2000元、1.5分地以上奖励3000元;完成一村一品庭院种植每户奖励500元(鸡心无核白、金丝南瓜、特色蔬菜等);新建庭院小拱棚奖励1000元;按照每户完成情况进行奖补,每户累计不超过5000元的奖励。通过实施发展庭院经济,可有效改善贫困户居住环境,并可实现户均年增收不低于200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2、和田市古江巴格乡吐沙拉村菌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48万元,在吐沙拉村新建菌种基地1个,主要包括建设4座可移动膜结构日光温室大棚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规格40米*9米。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种植大户经营。每年按投入扶贫资金的8%获取收益,由村集体统一设定公益岗位,贫困户通过劳动获得工资性收益。可解决4名贫困户就业,带动3名贫困户受益。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3、和田市已建保鲜库附属设施配套项目。资金320.15万元,2018年新建的90座保鲜库配套相关附属设施,项目总投1727.38万元,2018年投入1407.23万元,主要包括修建保鲜库及配套电力设施;2019年投入320.15万元,主要包括修建围墙、地坪等相关附属设施。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租赁给企业或合作社运营。每座每年按5000元收取租金,由村集体统一设定公益岗位,贫困户通过劳动获得工资性收益。可解决10名贫困户临时务工,带动33名贫困户受益。其中:肖尔巴格乡40座、吐沙拉镇20座、古江巴格乡15座、玉龙喀什镇15座。
资金来源: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
4、和田市温室大棚修缮项目。资金160万元,修缮温室大棚32座。主要包括更换钢架、棉被、卷帘机、棚膜、墙体维修等内容。通过修缮可提高大棚利用率,可带动27户贫困户增加蔬菜种植收入。其中:古江巴格乡特根拉村18座(60米*6.5米)、肖尔巴格乡阿依丁库勒村12座(60米*6米)、伊里其乡阿热坎特村2座(35米*7米)。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5、和田市拉斯奎镇阔什库勒村等4乡镇6村菜窖建设项目,资金310万元。新建菜窖31座,规格12米*8米,墙体为圈梁砖混结构。产权归村集体所有,通过租赁的方式承租给大户经营,租金每座每年按5000元收取,由村集体统一设定公益岗位,贫困户通过劳动获得工资性收益,可直接带动11名贫困户受益及62户贫困户发展蔬菜种植。其中:肖尔巴格乡阿亚格阿曲村5座;拉斯奎镇阔什库勒村10座、墩阔恰村2座、阿热果勒村3座;吐沙拉镇斯亚村6座、吉亚乡玉叶村5座。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6、和田市肖尔巴格乡阿克兰干村花卉设施大棚建设项目。资金400万元,肖尔巴格乡阿克兰干村新建花卉种植基地1座并配套相关附属施。主要包括新建600平米的热镀锌低碳钢材连栋温室大棚2座,600平方米的花卉种植大棚4座。产权归村集体,以租赁方式租赁给企业运营使用,每年按不低于投入扶贫资金的8%收益,由村集体统一设定公益岗位,贫困户通过劳动获得工资性收益。可解决40个就业岗位,其中解决32名贫困户就近就地就业;带动24名贫困户受益。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7、和田市古江巴格乡花卉设施大棚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塔木巴格村新建花卉种植基地1座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主要包括新建砖结构长55米、宽8.5米大棚4座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产权归村集体所有。通过租赁的方式承租给本村种植大户使用;收益每年按不低于投入扶贫资金的8%收取,由村集体统一设定公益岗位,贫困户通过劳动获得工资性收益。解决8名贫困户就业;带动6名贫困户受益。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8、和田市玉龙喀什镇阿勒提来村花卉设施大棚建设项目。资金112万元,阿勒提来村新建花卉种植基地1座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主要包括新建长60米、宽9.5米的柔性大棚4个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等,通过租赁的方式承租给本村种植大户使用。收益每年按不低于投入扶贫资金的8%收益,由村集体统一设定公益岗位,贫困户通过劳动获得工资性收益。解决4名贫困户就近就地就业;带动7名贫困户受益。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9、和田市古江巴格乡菌种大棚建设项目。资金54万元,吐沙拉村新建菌种大棚5座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规格30米*9米。产权归村集体所有。通过租赁的方式承租给本村种植大户使用;收益每年按不低于投入扶贫资金的8%收益,由村集体统一设定公益岗位,贫困户通过劳动获得工资性收益。解决5名贫困户就近就地就业;带动3名贫困户受益。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10、和田市吉亚乡特色经济作物种植项目。资金60万元,种植100座大棚葡萄(金叶村70座、玉叶村30座),根据每座大棚实际投入,每座最高给予0.6万元奖补,主要包括购置葡萄苗、蔬菜苗及维修大棚。解决2016-2017年100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后续产业发展。为实现第一年增收,每座大棚以套种西红柿、辣椒、茄子、南瓜等蔬菜,预计每座棚第一年可实现6000元收入。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11、和田市吐沙拉乡冷库建设项目。资金130万元,在斯亚村新建300吨冷库1座并配套附属设施,产权归村集体所有,项目建成后可带动斯亚村的蔬菜种植。租赁给企业使用,收益由村集体统一设定公益岗位,贫困户通过劳动获得工资性收益。可解决2名贫困户临时务工,带动6名贫困户受益;并且可带动斯亚村蔬菜种植产业发展。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12、和田市玉龙喀什镇等5乡镇林果提质增效项目。资金516.464万元,林果提质增效12911.6亩,项目根据贫困户实际投入进行奖补,每亩最高给予400元奖补。主要包括核桃、红枣等果树修剪、病虫害防治、施肥等,通过实施提质增效每亩可实现年增收200元。其中:吉亚乡4248.7亩、伊里其乡833.4亩、吐沙拉镇4410.5亩、阿克恰勒1432.6亩、玉龙喀什镇1986.4亩。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13、和田市阿克恰勒乡葡萄晾房建设项目。资金8万元,新建葡萄晾房10座,每座面积不低于20平米,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免费给贫困户使用,预计每座每年可提高葡萄附加收入1500元,带动34户贫困户增收。其中:其格勒克村5座,其拉力克村5座。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14、和田市吉亚乡3村低产田桑树园改造项目。资金226.6万元,提升改造桑树示范园2060亩(塔吾阿孜村1325亩、金叶村600亩、玉叶村135亩),产权归贫困户所有,每亩奖补0.11万元。主要包括:补种、嫁接改良、施肥、病虫害防治等工作。项目建成后流转给合作社经营管理,第一年每亩按50元收取,受益贫困户396户;并可解决临时务工50名,其中贫困户30名 。
资金来源: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
15、和田市吉亚乡苏亚兰干村葡萄种植项目。资金28.8万元,在苏亚兰干村集中连片种植葡萄60亩,每亩最高给予0.48万元奖补,主要包括搭建标准统一的葡萄架、购置品种一样的种苗。项目根据贫困户种植情况给予奖补,为实现第一年产生收入计划套种其他作物。每亩第一年可实现0.015万元左右收入,第二年可实现0.035万元以上的收入。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16、和田市阿克恰勒乡阿曲村葡萄种植项目。资金10万元,在阿曲村集中连片种植葡萄20亩,每亩最高给予0.5万元奖补,主要包括搭建标准统一的葡萄架、购置品种一样的种苗。项目根据贫困户种植情况给予奖补,为实现第一年产生收入计划套种其他作物。每亩第一年可实现0.015万元左右收入,第二年可实现0.03万元以上的收入。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17、和田市吐沙拉镇加木达村葡萄种植项目。资金47.2万元,在加木达村集中连片种植葡萄100亩,每亩最高给予0.472万元奖补,主要包括搭建标准统一的葡萄架、购置品种一样的种苗。项目根据贫困户种植情况给予奖补,为实现第一年产生收入计划套种其他作物。每亩第一年可实现0.015万元左右收入,第二年可实现0.04万元以上的收入。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18、和田市古江巴格乡赛克散村葡萄种植项目。资金23.5万元,在赛克散村集中连片种植葡萄50亩,每亩最高给予0.47万元奖补,主要包括搭建标准统一的葡萄架、购置品种一样的种苗。项目根据贫困户种植情况给予奖补,为实现第一年产生收入计划套种其他作物。每亩第一年可实现0.015万元左右收入,第二年可实现0.032万元以上的收入。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19、和田市玉龙喀什镇克热克艾日克村樱桃种植项目。资金30万元,在克热克艾日克村集中连片种植特色林果樱桃100亩,每亩最高给予0.3万元奖补,主要包括购置种苗(品种为拉宾斯、美早10成熟、萨米特、大红灯)。项目根据贫困户种植情况给予奖补,为实现第一年产生收入计划套种其他作物。每亩第一年可实现0.015万元左右收入,第二年可实现0.03万元以上的收入。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20、和田市贫困户兔笼购置项目(一期)。资金145.44万元,对358户贫困户购置的3232组兔笼给予奖补,每组奖补450元。其中:阿克恰勒乡532组、肖尔巴格乡2123组、吉亚乡83组、拉斯奎镇54组、伊里其乡247组、吐沙拉乡59组、玉龙喀什镇134组。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促进贫困户发展兔子养殖产业增加收入。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21、和田市贫困户鹅舍建设项目。投入资金151.2万元,新建鹅舍1512座,每座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每座最高给予1000元的奖补,通过建设鹅舍,可促进贫困户通过发展鹅养殖实现庭院增收。其中:古江巴格乡44座、伊里其乡715座、玉龙喀什镇173座、肖尔巴格乡58座、阿克恰勒乡151座、吐沙拉镇50座、吉亚乡271座、拉斯奎镇50座。(其中:中央扶贫发展资金一期52.5万元,中央扶贫发展资金资金二期安排98.7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22、和田市阿克恰勒乡畜牧机械购置项目。资金60万元,阿克恰勒乡肖尔巴格村购置286马力自走式青饲料收获机1台,产权归村集体,租赁给合作社运营,按照投入扶贫资金的8%收取;收益由各村集体统一设定公益岗位,贫困户通过劳动获得工资性收益。通过购置饲草料收获机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减少牧草损失。带动种植饲草料2000亩,150户受益,其中贫困户120户。贫困户使用费按低于一般户20%收取。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23、和田市畜牧良种繁育建设项目,资金350万元,为五乡三镇购置牲畜品种改良、冻精、配套相关设备,推进和田市动物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合作社经营管理,乡镇畜牧兽医站指导服务,向农户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对2019年贫困户通过品种改良繁育的牲畜进行奖补(每繁育一只羊羔奖补200元,繁育一头牛犊奖补500元)。通过实施动物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可推动畜牧业的持续发展。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24、和田市阿克恰勒乡8村购置种兔项目。资金229.74万元,购置1094组种兔,每组1只公兔+4只母兔,每组需0.21万元,共需资金229.74万元。项目采取托养的方式托养给企业,收益每年按不低于投入扶贫资金的10%分红。可带动366户贫困户受益。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25、和田市扶贫羊托养项目。资金1049.2万元,购羊10492只,单体重30公斤以上,畜龄1-2岁。其中:古江巴格乡1078只、玉龙喀什镇1177只、吉亚乡6352只、肖尔巴格乡490只、阿克恰勒乡500只、伊里其乡895只。贫困户以实物托养给实力强、有养殖经验的公司或者合作社,合同期内每年按实物投入资金的10%进行分红;可带动1268户贫困户受益。合同期满后采取续签合同或以同等标准返还实物给贫困户。在托养期内托养企业需向贫困户提供不低于20个就业岗位。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26、和田市牲畜养殖(吉亚乡购羊)项目。资金64.09万元,库塔孜买里村购羊641只,单体重30公斤以上,畜龄1-2岁。贫困户以实物托养给实力强、有养殖经验的公司或者合作社,合同期内每年按实物投入资金的8%进行分红;可带动32户贫困户受益。合同期满后采取续签合同或以同等标准返还实物给贫困户。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
27、和田市扶贫牛托养项目。资金1119.6万元,购牛933头,单体重350公斤及以上,畜龄2-4岁。其中:古江巴格乡72头、玉龙喀什镇321头、吐沙拉镇197头、阿克恰勒乡178头、伊里其乡116头、肖尔巴格乡49头。贫困户以实物托养给实力强、有养殖经验的公司或者合作社,合同期内每年按实物投入资金的8%进行分红;可带动769户贫困户受益;合同期满后采取续签合同或以同等标准返还实物给贫困户。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28、和田市牲畜养殖(吐沙拉镇购牛)项目。资金39.6万元,玛加村购牛33头,单体重300公斤以上,畜龄2-4岁。贫困户以实物托养给实力强、有养殖经验的公司或者合作社,合同期内每年按实物投入资金的8%进行分红;可带动33户贫困户受益;合同期满后采取续签合同或以同等标准返还实物给贫困户。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
29、和田市吉亚乡扶贫羊托养项目。资金1228.8万元,和田市吉亚乡购羊12288只,单体重30公斤以上,畜龄1-2岁。贫困户以实物托养给实力强、有养殖经验的公司或者合作社,合同期内每年按实物投入资金的8%进行分红;可带动737户贫困户受益;合同期满后采取续签合同或以同等标准返还实物给贫困户。在托养期内托养企业需向贫困户提供不低于30个就业岗位。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30、和田市扶贫鸽养殖项目。资金12.76万元,购鸽子6380羽,每只补助20元,投入资金12.76万元。其中:玉龙喀什镇3480羽、吉亚乡2100羽、阿克恰勒乡300羽、伊里其乡500羽。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31、和田市玉龙喀什镇扶贫鸡养殖项目。资金10万元,玉龙喀什镇阿勒提来村购置30日龄的脱温鸡苗10000只,托养给合作社,托养三年,每只每年按2元分红。合同期满后以同等标准返还实物给贫困户。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32、和田市吐沙拉乡、吉亚乡扶贫鸡养殖项目。资金14万元,购置30日龄的脱温鸡苗14000只。其中:(1)吐沙拉镇9000只(加木达村3000只、吐居克村2000只、阔克拱拜孜4000只)由本地合作社托养。(2)吉亚乡克尔帕买里村5000只。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33、和田市林下养殖项目。资金35万元,阿克其格村利用50亩林果园进行林下养鸡,需资金35万元,主要包括对50亩林果园安装铁丝围栏及购置相关养殖设备。由合作社运营,按照投入扶贫资金的8%收取;收益由村集体统一设定公益岗位,贫困户通过劳动获得工资性收益。可解决5名贫困户就业,带动2名贫困户受益。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34、和田市伊里其乡、古江巴格乡、肖尔巴格乡贫困村养兔棚舍建设项目。资金1400万元,在吉亚乡苏亚兰干村集中新建兔子养殖棚舍7座(年出栏26.25万只兔子),并配套相关设施,每座726平方米;需资金1400万元,产权归村集体。项目采取与新疆昆仑绿源有限公司合作,收益每年按照不低于投入扶贫资金的8%收取,由村集体统一设定公益岗位,贫困户通过劳动获得工资性收益。可解决20名贫困户就业,带动84户贫困户受益。其中:伊里其乡依盖尔其村2座、亚甫拉克村1座;古江巴格乡曲吉来村1座、赛克散村1座、恰开什村1座;肖尔巴格阿克塔什村1座。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35、和田市玉龙喀什镇、肖尔巴格乡贫困村养兔棚舍建设项目。资金1600万元,在吉亚乡苏亚兰干村集中新建兔子养殖棚舍8座(年出栏30万只兔子),并配套相关设施,每座726平方米;需资金1600万元;产权归村集体,项目采取与新疆昆仑绿源有限公司合作,收益每年按照不低于投入扶贫资金的8%收取,由村集体统一设定公益岗位,贫困户通过劳动获得工资性收益。可解决20名贫困户就业,带动96户贫困户受益。其中:玉龙喀什镇阿亚克依格孜艾日克村2座、阿亚克米克拉村2座;肖尔巴格乡阿亚格阿曲村1座、阿依丁库勒村1座、巴什铁热克村1座、热依木巴格村1座。
资金来源: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
36、和田市吉亚乡特色种植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38.868万元,平整土地及铺设滴管2234.5亩,主要解决2016-2017年204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及其他75贫困户产业发展;通过实施滴灌项目预计可实现每亩每年增收200元。其中:吉亚乡金叶村1130亩、玉叶村1104.5亩。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37、和田市阿克恰勒乡等2乡镇水产养殖项目。资金158.895万元,改建2个水产养殖合作社,主要包括池塘清淤、维修等,项目建成后产权归村集体,租赁给大户经营,收益每年按照不低于投入扶贫资金的8%收取,由村集体统一设定公益岗位,贫困户通过劳动获得工资性收益。解决3名贫困户就业,带动10名贫困户受益。其中:阿克恰勒乡苏克墩村改建鱼塘1个(30亩),投入资金28.895万元,解决1名贫困就业;带动2名贫困户受益。伊里其乡亚甫拉克村改建60亩鱼塘并配套附属设施及设备,投入资金130万元,解决2名贫困户就业;带动8名贫困户受益。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38、和田市标准化扶贫车间建设项目。资金8800万元,在北京工业园区新建46392平方米扶贫车间,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产权归吉亚乡2019年拟退出的10个深度贫困村所有,由华美服饰等企业入驻运营使用,解决就业岗位3000个,其中解决1000名贫困户集中就业。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39、和田市贫困村扶贫车间、创业基地配套设施项目。资金390.8万元,为2018年已建的扶贫车间、贫困户创业基地等项目续建附属设施,主要配套电力设施、采暖设备、加压泵,接通供水、天然气、加工设备等。其中:1、吉亚乡10个扶贫车间,需资金132万元。2、古江巴格乡2个扶贫车间,需资金29.5万元。3、阿克恰勒乡苏克墩村扶贫车间,需资金18.8万元。4、肖尔巴格乡3个扶贫车间,需资金41.7万元。5、吐沙拉镇8个扶贫车间,需资金39.5万元。6、伊里其乡5个扶贫车间,需资金84.8万元。7、玉龙喀什镇3个扶贫车间,需资金44.5万元。
资金来源: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
40、和田市伊里其乡饮用水扶贫车间建设项目。资金1260万元,在托甫恰村新建饮用水加工扶贫车间1座并配套附属设施。产权归伊里其乡2019年拟退出的7个深度贫困村所有;项目采取资产托管的方式,由和田市给排水公司运营,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受益。收益每年按照不低于投入扶贫资金的8%收取,收益村集体统一设定公益岗位,贫困户通过劳动获得工资性收益。并开发就业岗位不少于30个,其中解决贫困户15名就业;带动75名贫困户受益。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41、和田市古江巴格乡、肖尔巴格乡建材扶贫车间建设项目。资金580万元,新建建材扶贫车间2座,共计1800平方米;并配套附属设施及相关设备,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收益每年按不低于投入扶贫资金的8%收取,由村集体统一设定公益岗位,贫困户通过劳动获得工资性收益;可带动45人就业,其中贫困户18人就业;并带动30名贫困户受益。其中:古江巴格乡赛克散村500平方米,需资金280万元,可带动30人就业,其中解决贫困户9人就业;带动15人受益。肖尔巴格乡肖尔巴格村新建1300平方米,需资金300万元。可带动15人就业,其中解决贫困户9人就业,带动15人受益。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42、和田市古江巴格乡、肖尔巴格乡扶贫车间建设项目。资金395万元,新建扶贫车间3个并配套附属设施及设备,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大户经营,收益每年按不低于投入扶贫资金的8%收取,由村集体统一设定公益岗位,贫困户通过劳动获得工资性收益;可解决75人就业,其中解决贫困户27人就业;带动20名贫困户受益。其中:古江巴格乡赛克散村新建扶贫车间50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投入资金110万元,可解决25人就业,其中解决贫困户8人就业;带动5名贫困户受益。古江巴格乡恰开什村新建扶贫车间60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投入资金100万元;可解决30人就业,其中贫困户9人就业;带动5名贫困户受益。肖尔巴格乡巴什阿曲村新建600平方米扶贫车间1座(含200平方米冷库1座)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需资金185万元;可解决20人就业,其中贫困户10人就业;带动10名贫困户受益。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43、和田市玉龙喀什镇贫困户就业创业农贸市场项目。资金1200万元,在玉龙喀什镇达瓦巴扎村扩建占地面积为42438.5平方米农贸市场1座,并配套给排水电力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新建建筑面积为4667.58平方米,其中主要包括新建扶贫基地4643.58平方米,垃圾收集房24平方米,设置摊位120个;可提供不少于150个就业岗位,其中可解决45名贫困户就地就近就业。为农村居民提供副食品供应,缩短上市时间,保持商品的鲜度,促进农产品交易,推进发展天天市场。按照农贸市场建设地点将农贸市场资产划归所在村,按照村财乡管原则进行资产管理。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44、和田市拉斯奎镇贫困户就业创业农贸市场项目。资金2800万元,在拉斯奎镇巴什拉斯奎村新建占地面积为42045.45平方米农贸市场1座,并配套给排水电力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新建建筑面积12190.2平方米,其中主要包括新建扶贫基地7831.37平方米,室内交易大棚3744.76平方米,冷库61.75平方米,遮阴棚442.32平方米,垃圾收集点110平方米,设置活动摊位240个;可提供不少于300个就业岗位,其中可解决90名贫困户就地就近就业。为农村居民提供副食品供应,缩短上市时间,保持商品的鲜度,促进农产品交易,推进发展天天市场。按照农贸市场建设地点将农贸市场资产划归所在村,按照村财乡管原则进行资产管理。(其中一期安排1500万元,二期安排130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45、和田市吐沙拉乡贫困户就业创业农贸市场项目。资金2600万元,在吐沙拉镇喀提其村新建占地面积为36589.5平方米农贸市场1座,并配套给排水电力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新建建筑面积为10977.97平方米,其中主要包括新建扶贫基地8118.08平方米,室内轻钢结构彩钢交易柜台区1408.89平方米,敞开轻钢结构彩钢遮阴棚1174.05平方米,保鲜库228.95平方米,垃圾收集点48平方米,设置摊位80个;可提供不少于100个就业岗位,其中可解决30名贫困户就地就近就业。为农村居民提供副食品供应,缩短上市时间,保持商品的鲜度,促进农产品交易,推进发展天天市场。按照农贸市场建设地点将农贸市场资产划归所在村,按照村财乡管原则进行资产管理。(其中一期安排2100万元,二期安排50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46、和田市肖尔巴格乡贫困户就业创业农贸市场项目。资金1200万元,在肖尔巴格乡合尼村扩建占地面积为27936.06平方米农贸市场1座,并配套给排水电力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新建及改建建筑面积为10806.06平方米(含改造扶贫基地面积),其中主要包括新建扶贫基地2872.56平方米,室内轻钢结构彩钢交易大棚2678.92平方米,敞开式轻钢结构彩钢遮阴棚508.04平方米;改造扶贫基地4746.54平方米。设置摊位110个;可提供不少于90个就业岗位,其中可解决27名贫困户就地就近就业。为农村居民提供副食品供应,缩短上市时间,保持商品的鲜度,促进农产品交易,推进发展天天市场。按照农贸市场建设地点将农贸市场资产划归所在村,按照村财乡管原则进行资产管理。。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47、和田市吉亚乡贫困户就业创业农贸市场项目。资金1600万元,在吉亚乡铁热克力克村新建占地面积为19906.28平方米农贸市场1座,并配套给排水电力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新建建筑面积7267.64平方米,主要主要包括新建扶贫基地4542.4平方米,轻钢结构彩钢交易柜台区2092.8平方米,彩钢遮阴棚528平方米,垃圾收集房33平方米,公共厕所71.44平方米;可提供不少于120个就业岗位,其中可解决36名贫困户就地就近就业。为农村居民提供副食品供应,缩短上市时间,保持商品的鲜度,促进农产品交易,推进发展天天市场。按照农贸市场建设地点将农贸市场资产划归所在村,按照村财乡管原则进行资产管理。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48、和田市伊里其乡贫困户就业创业农贸市场项目。资金1100万元,伊里其乡肖拉克村扩建占地面积为6695平方米农贸市场1座,并配套给排水电力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新建建筑面积5157平方米,其中主要包括新建扶贫基地4126平方米,敞开式轻钢结构彩钢交易大棚1031平方米,设置摊位130个;可提供不少于80个就业岗位,其中可解决24名贫困户就地就近就业。为农村居民提供副食品供应,缩短上市时间,保持商品的鲜度,促进农产品交易,推进发展天天市场。按照农贸市场建设地点将农贸市场资产划归所在村,按照村财乡管原则进行资产管理。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49、和田市拉斯奎镇药材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30万元,在拉斯奎镇库勒来克村种植300亩黄芪药材,每亩给予0.1万元奖补,项目通过带动10名贫困户入股并参与劳动的方式实现双重收入。该项目建成后可启示范引领作用。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50、和田市玫瑰花、西甜瓜、油用牡丹等特色种植项目。资金236.415万元,特色种植2828.3亩,主要种植玫瑰花、西甜瓜和油用牡丹等。西甜瓜、玫瑰花每亩奖补0.1万元;油用牡丹每亩奖补0.05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种苗、种子、肥料、病虫害防治等。其中:1、古江巴格乡种植玫瑰花300亩、油用牡丹378.3亩;2、阿克恰勒乡种植西甜瓜500亩;3、吉亚乡种植西甜瓜1100亩、种植油用牡丹550亩。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51、和田市吐沙拉乡贫困户农产品展示、及电商网点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加木达村新建农产品展示及电商平台网点500平方米(门面房12间),并配套附属设施,产权归村集体所有,门面房的租金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由村集体统一设定公益岗位,贫困户通过劳动获得工资性收益。可带动6名贫困户受益。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52、和田市肖尔巴格乡、吐沙拉镇贫困户农产品展示、及电商网点建设项目。资金737.6万元,新建农产品展示及电商平台网点3048平方米并配套附属设施,产权归村集体所有。门面房的租金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由村集体统一设定公益岗位,贫困户通过劳动获得工资性收益。可带动37户贫困户受益。其中:肖尔巴格乡阿亚格阿曲村新建478平方米(门面房10间),投入资金95.6万元,带动5名贫困户受益;吐沙拉镇英巴格村新建210平方米(门面房7间),投入资金42万元,带动5名贫困户受益;阔克拱拜孜村新建1500平方米(门面房20间),投入资金400万元,带动15名贫困户受益;普提拉什村360平方米(门面房12间),投入资金100万元,带动6名贫困户受益;斯亚村500平方米(门面房10间),投入资金100万元,带动6名贫困户受益。
资金来源: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
53、和田市肖尔巴格乡、伊里其乡、吐沙拉乡、吉亚乡、古江巴格乡、玉龙喀什镇购置多功能流动餐车项目。资金111万元,购多功能流动餐车37辆,解决贫困户实现在家门口创业增收。其中:肖尔巴格乡阿亚格阿曲村2辆、阿依丁库勒村1辆、巴什铁热克村2辆、托万肖尔巴格村2辆;伊里其乡托甫恰村2辆、肖拉克村2辆、赛其阿克塔什村1辆;吐沙拉乡玛加村2辆,墩村2辆、斯普斯亚村2辆、喀热买提村2辆、斯亚村1辆、加拉勒巴格村1辆;吉亚乡苏亚玉吉买勒克村1辆、阿克买里村1辆、阿孜乃巴扎村1辆、巴什吐格曼村1辆、克尔帕买里村1辆;古江巴格乡恰开什村1辆、赛克散村1辆、曲吉来村1辆、巴什古江村1辆、吐沙拉村1辆;玉龙喀什镇阿鲁博依村1辆、克热克艾日克村1辆、巴什依格孜艾日克村1辆、阿亚格依格孜艾日克村1辆、巴什米克拉村1辆。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54、和田市玉龙喀什镇、伊里其乡、肖尔巴格乡购置多功能流动餐车项目。资金27万元,购多功能流动餐车9辆,解决贫困户实现在家门口创业增收。其中:玉龙喀什镇阿亚格米克拉村1辆、依盖其村1辆、阿克其格村1辆、英阿瓦提村1辆、阿勒提来村1辆;伊里其乡托万阿热勒村1辆;肖尔巴格乡库木巴格村1辆、肖尔巴格村2辆。
资金来源: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
55、和田市伊里其乡购置多功能流动餐车项目。资金12万元,购多功能流动餐车4辆,解决贫困户实现在家门口创业增收。其中:夏玛勒巴格村1辆、阿热勒村1辆、阿特巴扎村1辆、纳瓦格村1辆。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56、和田市牲畜养殖棚圈建设项目。资金960万元,在吉亚乡欧吞其尧勒村新建畜牧养殖棚圈12座,产权归2019年拟退出的12个深度贫困村所有(吐沙拉镇玛加村;伊里其乡托甫恰村、肖拉克村;玉龙喀什镇阿鲁博依村;吉亚乡夏克买里村、铁热克力克村、苏亚玉吉买勒克村、库塔孜买里村、吉勒尕艾日克村、克尔怕买里村、阿克买里村、阿孜乃巴扎村)。租赁给新疆万丰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每年按不低于投入扶贫资金的3.25%收益,由村集体统一设定公益岗位,贫困户通过劳动获得工资性收益。可解决12名贫困户就业;带动23名贫困户受益。项目主要托养各乡镇贫困户2019年购买的羊,确保贫困户在畜牧养殖方面实现稳定增收。(一期安排903.45万元,缺口资金56.55万元用后续上级下达涉农整合资金解决)。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
57、和田市片区就业基地新建标准化扶贫车间项目。资金4302.4万元,片区就业基地新建标准化扶贫车间21487.14平方米,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可解决1410个就业岗位,其中解决490名贫困户就近就地就业;其中:伊里其乡片区就业基地新建6441.43平方米,资金1360万元;可解决420个就业岗位,其中解决138名贫困户就近就地就业;拉斯奎镇片区就业基地新建7563.9平方米,资金1400万元,可解决490个就业岗位,其中解决163名贫困户就近就地就业;吐沙拉镇片区就业基地新建7481.81平方米,资金1542.4万元;可解决500个就业岗位,其中解决189名贫困户就近就地就业。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58、和田市吉亚乡菌种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总资金3444万元(其中:扶贫资金投入1700万元,企业自筹1744万元)。投入3444万元(其中:扶贫资金投入1700万元,企业自筹1744万元)。在吉亚乡新建菌种基地一座;主要包括新建菌种车间、菌棒生产车间、保鲜库、烘干车间、香菇种植大棚100座、养菌棚30座以及附属用房等其他附属设施。其中:1、企业自筹资金建设项目由企业自行实施,主要包括新建菌种车间、菌棒生产车间、保鲜库、烘干车间以及附属用房等其他附属设施。2、扶贫资金主要用于新建100座香菇种植大棚和30座养菌棚(香菇种植大棚每座14万元,养菌棚每座10万元),项目建成后产权归2019年吉亚乡拟退出的10个深度贫困村所有;项目采取资产托管方式,由新疆昆仑天珍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运营使用,每年按投入扶贫资金的8%收取(40%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60%由村集体统一设定公益岗位,贫困户通过劳动获得工资性收益。可解决就业岗位200个(含临时就业),其中贫困户110名;并可带动102名贫困户受益(扶贫资金建设项目一期安排788.31万元,二期安排911.69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59、和田市古江巴格乡曲吉来村冷库建设项目。资金130万元,在曲吉来村新建300吨冷库1座并配套附属设施,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租赁给企业使用,收益由村集体统一设定公益岗位,贫困户通过劳动获得工资性收益。可解决2名贫困户临时务工,带动6名贫困户受益;并且可带动曲吉来村蔬菜种植产业发展。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
60、和田市贫困户鹅养殖项目。资金1349.39万元,为2983户贫困户购鹅539756只,每只奖补25元。通过发展鹅产业,带动贫困户增收。其中:阿克恰勒乡33078只、古江巴格乡25604只、吉亚乡167462只、拉斯奎镇16243只、 吐沙拉镇58127只、肖尔巴格乡37074只、伊里其乡156325只、玉龙喀什镇45843只。
资金来源: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61、和田市贫困户兔养殖项目。资金561.8496万元,为459户贫困户购兔351156只(每户分三批次发放),每只奖补16元。通过发展兔,带动贫困户增收。其中:阿克恰勒乡46020只、肖尔巴格乡183456只、吉亚乡7020只、拉斯奎镇4680只、伊里其乡21372只、吐沙拉镇52884只、玉龙喀什镇22620只、古江巴格乡13104只。
资金来源: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62、和田市贫困户兔笼购置项目(二期)。资金37.53万元,对101户贫困户购置的834组兔笼给予奖补,每组奖补450元。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促进贫困户发展兔子产业增加收入。其中:古江巴格乡154组(塔木巴格村143组、特根拉村11组);吐沙拉镇555组(墩村130组、玛加村306组、加拉勒巴格村74组、喀热买提村29组、阔克拱拜孜村16组);玉龙喀什镇125组(阿亚格米克拉村17组、巴什依格孜艾日克村9组、达瓦巴扎村99组)。
资金来源: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63、和田市贫困户养兔棚舍改造项目。资金137.7万元,对发展兔产业的459户贫困户改造养兔棚舍给予奖补,每户养兔棚舍改造资金按照养殖兔子总数的3分之1给予奖补(每只奖补11.764元),需资金137.7万元。其中:其中:阿克恰勒乡64户46020只、肖尔巴格乡225户183456只、吉亚乡13户7020只、拉斯奎镇5户4680只、伊里其乡24户21372只、吐沙拉镇73户52884只、玉龙喀什镇36户22620只、古江巴格乡19户13104只。
资金来源: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64、和田市村级鹅养殖场建设项目。资金777.268万元,对2855户需求的388634只鹅(不含每户自养鹅),在各村内由村委会统一建设养殖场进行集中养殖;养殖场建设补助标准按照每只鹅给予20元的标准修建( 每只鹅按修建0.4平方米的鹅舍、0.5平方米的运动场标准建设),需资金777.268万元。其中:阿克恰勒乡23806只、古江巴格乡18254只、吉亚乡120812只、拉斯奎镇12343只、吐沙拉42528只、肖尔巴格乡25642只、伊里其乡112470只、玉龙喀什镇32779只。
资金来源: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65、和田市玉龙喀什镇英阿瓦提村支渠防渗改造工程。资金600万元,英阿瓦提村改建防渗渠4.175公里,设计水流量5m3/s,控制灌溉面积25000亩。安排该项目的劳务报酬不低于总投资的10%,50%的劳务报酬用于支付贫困户工资。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
66、和田市肖尔巴格乡阿亚格阿曲村支渠防渗改造工程。资金724万元,阿亚格阿曲村改造防渗渠6.55公里,设计引水流量1.5m3/s,控制灌溉面积23200亩。安排该项目的劳务报酬不低于总投资的10%,50%的劳务报酬用于支付贫困户工资。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
67、和田市玉龙喀什镇库曲支渠防渗改造工程。资金685万元,玉龙喀什镇库曲支渠防渗渠改造5.4公里,设计引水流量3m3/s,控制灌溉面积30000亩。安排该项目的劳务报酬不低于总投资的10%,50%的劳务报酬用于支付贫困户工资。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
68、和田市吐沙拉乡墩村、斯亚村斗渠防渗改造工程。资金780万元,墩村、斯亚村斗渠防渗改造共15.595公里,设计引水流量0.3-0.5m3/s,控制灌溉面积7400亩。其中:吐沙拉乡墩村10.395公里、斯亚村5.2公里,设计引水流量0.3-0.5m3/s。安排该项目的劳务报酬不低于总投资的10%,50%的劳务报酬用于支付贫困户工资。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
69、和田市肖尔巴格乡巴什铁热克村、阿依丁库勒村、尕宗村斗渠防渗改造工程。资金397万元,巴什铁热克村、阿依丁库勒村、尕宗村斗渠防渗改造共7.935公里,设计引水流量0.3-0.5m3/s,控制灌溉面积5364亩。肖尔巴格乡巴什铁热克村1.812公里、阿依丁库勒村1.793公里、尕宗村4.33公里,设计引水流量0.3-0.5m3/s.安排该项目的劳务报酬不低于总投资的10%,50%的劳务报酬用于支付贫困户工资。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
70、和田市玉龙喀什镇阿鲁博依村、克热格艾日克村、巴什依格孜艾日克村、阿亚克依格孜艾日克村斗渠防渗改造工程。资金764万元,阿鲁博依村、克热格艾日克村、巴什依格孜艾日克村、阿亚克依格孜艾日克村斗渠防渗改造共15.29公里,设计引水流量0.3-0.5m3/s,控制灌溉面积15767亩。其中:阿鲁博依村6.658公里、克热格艾日克村3.332公里、巴什依格孜艾日克村1.63公里、阿亚克依格孜艾日克村3.67公里,设计引水流量0.3-0.5m3/s。安排该项目的劳务报酬不低于总投资的10%,50%的劳务报酬用于支付贫困户工资。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
71、和田市吉亚乡巴什吐格曼村、阿克买里村斗渠防渗改造工程。资金600万元,巴什吐格曼村、阿克买里村斗渠防渗改造共12.335km,控制灌溉面积13793亩。巴什吐格曼村6.495公里、阿克买里村5.84公里,设计引水流量0.3-0.5m3/s。安排该项目的劳务报酬不低于总投资的10%,50%的劳务报酬用于支付贫困户工资。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
72、和田市古江巴格乡赛克散村斗渠防渗渠改造工程。资金250万元,防渗渠道总长4.737公里,设计引水流量0.3-0.5m3/s,控制灌溉面积3069亩。安排该项目的劳务报酬不低于总投资的10%,50%的劳务报酬用于支付贫困户工资。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
73、和田市黑尼水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总投资9914万元(已到位资金7851.9524万元),改建加压泵房配电室1座(281平方米),新建收费大厅2座(100平方米/座);更换加压泵6台、潜水泵6台、配套变压器6套;新建PE100级输配水管网419.5公里,新建各类阀门井220座,穿越道路8处,穿越渠道5处,水表井5106座,智能IC卡水表13063块,非贫困户入户工程资金320.05万元由非贫困户自行承担。(第一批涉农资金安排1634.77万元,第三批涉农资金安排876.4124万元,第二批中央财扶资金安排2552.77万元,2018年项目审计结余资金安排560万元,第四批涉农资金安排1200万元;第五批涉农资金安排1028万元(含2019年项目结转资金500万元)。缺口资金在后续到位资金中补充)。
资金来源: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旅游发展基金、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退牧还草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基建投资)、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农村扶贫公路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其他资金。
74、和田市玉河东部一乡一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总投资10834万元(已到位资金7621.3万元),更新供水管井2眼,新建清水池1座(2000立方米),消毒间5座(92平方米/座),改建加压泵房1座(99平方米),配套附属用房372平方米;新建PE100级输配水管网317.8公里,新建各类阀门井166座,穿越道路5处、穿越渠道58处,水表井5295座,智能IC卡水表11113块,非贫困户入户工程资金256.75万元由非贫困户自行承担。(中央预算内资金安排1000万元,第一批涉农资金安排1792.45万元,第二批涉农资金安排2321.85万元,第三批涉农资金安排1107万元,第四批涉农资金安排1400万元;剩余资金在后续到位资金中补充)。
资金来源:水利发展资金、旅游发展基金、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基建投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彩票公益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自治区安排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三农”部分、旅游发展基金、其他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基建投资)。
75、和田市三乡一镇联合水厂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总投资11070万元(已到位资金8757.1224万元),新打供水管井6眼,水源防护2500米,新建清水池2座(每座2000立方米/座),配套附属用房1座(565平方米),井泵房6座(9平方米/座),架设输电线路5.8公里,变压器6台,电解法二氧化氯发生器2台,自动化控制系统1套;新建输配水管网244.38公里,各类阀门井108座,穿越道路5处、穿越渠道26处,水表井2765座,智能IC卡水表10121块,非贫困户入户工程资金281.22万元由非贫困户自行承担。(第一批涉农资金安排1000万元,第二批涉农资金安排2353.8024万元,第三涉农资金安排3000万元,第四批涉农资金安排1643.28万元,第五批涉农资金安排760.04万元;剩余资金在后续到位资金中补充)。
资金来源: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基建投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退牧还草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现代农业支撑体系)、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农业可持续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农村扶贫公路中央基建投资预算)。
76、和田市贫困村道路建设项目。资金6894.56万元,修建贫困村道路169.073公里。其中:吐沙拉镇33.2299公里、肖尔巴格乡14.529公里、伊里其乡34.592公里、玉龙喀什镇合计5.016公里、吉亚乡75.36公里、拉斯奎镇6.349公里。
资金来源: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
77、和田市吉亚乡克尔帕买里村、夏克买里村、铁热克力克村、苏亚玉吉买勒克村农村道路建设项目。资金1000万元,道路硬化21.031公里。其中:吉亚乡克尔帕买里村5506.07m,(6m宽,2520.07m长;4.5m宽,402m长;4m宽,1048m长;3.5m宽,900m长;3m宽,636m长);夏克买里村4004.43m,(6m宽,3794.43m长;4m宽,120m长;3.5m宽,90m长);铁热克力克村4427.464m(5m宽,250m长;4m宽,1979m长;3.5m宽,1553.464m长;3m宽,250m长;2.5m宽,395m长);苏亚玉吉买勒克村7092.824m(6m宽,547m长;5.5m宽,223m长;5m宽,1232m长;4.5m宽,3213m长;4m宽,738m长;3.5m宽,280m长;3m宽,859.824m长)。安排该项目的劳务报酬不低于总投资的10%,50%的劳务报酬用于支付贫困户工资。。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
78、和田市玉龙喀什镇排水管网建设项目。资金510万元,玉龙喀什镇3个村改造管径为DN300的排水管网6公里及修建检查井156座,恢复路面15000平方米。其中:达瓦巴扎村2.2公里、永巴扎村1.4公里、纳格热其村2.4公里。
资金来源: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
79、和田市阿克恰勒乡苏克墩村、其格勒克村、托甫恰村斗渠防渗改造工程。资金750万元,改造防渗斗渠21条,总长13.805km,流量为0.30 m³/s~0.50m³/s,配套建筑物共175座,其中:各类水闸117座、农桥58座。安排该项目的劳务报酬不低于总投资的10%,50%的劳务报酬用于支付贫困户工资。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工程中央基建投资)。
四、整合资金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接受监督。各乡镇、各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以《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为基础,将脱贫攻坚任务细化到村到户到人到具体项目,明确时间安排和资金需求,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储备。按照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与脱贫任务挂钩的要求和脱贫效益最大化原则,制定具体项目实施计划,并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成果的主要标准。同时,相关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实行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确保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顺利开展,由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扶贫办汇总、筛选提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的建议,并依据全市农业经济和农村社会发展规划及脱贫攻坚目标统筹安排项目。各乡镇、各部门作为实施主体,负责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制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并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资金有效使用。发改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整合资金项目审批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整合资金预算安排、下达、管理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负责对整合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市扶贫办要加强与涉农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安排信息通报制度。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向市扶贫办反馈,并由市扶贫办汇总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总结报送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形成上下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四)加强监管,确保实效。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应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成效考核。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构建多元化的资金监管机制。对在资金整合管理中挤占、挪用或不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和建设内容,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者,将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违纪违法的,严肃问责,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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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