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和田市教育系统大宗食材(蔬菜、水果、牛奶、馕、糕点、清油、大米、面粉)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XJBYHT-HTSJYJ-004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包一:大米 |
1 |
147.5 |
袋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无 |
2 |
包二:面粉 |
1 |
87.5 |
袋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无 |
3 |
包三: 菜籽油 |
1 |
60 |
桶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无 |
4 |
包五:水果 |
1 |
在和田市发改委提供的(老百姓,红星市场)定价的基础上下浮13% |
批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无 |
5 |
包六:牛奶 |
1 |
1.9 |
盒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无 |
6 |
包七:糕点 |
1 |
1 |
个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无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要求投标人具有上述产品经营范围);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除外);
(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大米、面粉、清油、)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水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糕点)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牛奶)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标牌或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奶业办公室出具给中国奶业协会的推荐函(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教育厅、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文件中所包含企业),并具有行业《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近期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相应资质证明文件;
(5)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资金、仓储、运输设施状况、配送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要求;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1.自行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2.自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3.自行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4.自行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附网上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开标时需提供原件以及复印件加盖章一套。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19-09-26至2019-10-15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与《和田人民政府网》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该招标(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采购)文件可直接下载并参与投标。
3.标书售价(元):/元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不再需要报名,在开标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核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10-16 10:30:00
七、投标地址: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
八、开标时间:2019-10-16 10:30:00
九、开标地址: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包一:大米 |
130000 |
中行和田乌鲁木齐北路支行 |
107031722125 |
银行转账 |
基本账户汇出 |
2 |
包二:面粉 |
58000 |
中行和田乌鲁木齐北路支行 |
107031722125 |
银行转账 |
基本账户汇出 |
3 |
包三: 菜籽油 |
50000 |
中行和田乌鲁木齐北路支行 |
107031722125 |
银行转账 |
基本账户汇出 |
5 |
包五:水果 |
85000 |
中行和田乌鲁木齐北路支行 |
107031722125 |
银行转账 |
基本账户汇出 |
6 |
包六:牛奶 |
97000 |
中行和田乌鲁木齐北路支行 |
107031722125 |
银行转账 |
基本账户汇出 |
7 |
包七:糕点 |
90000 |
中行和田乌鲁木齐北路支行 |
107031722125 |
银行转账 |
基本账户汇出 |
注:开标前企业不再需要至和田市公共交易中心换取投标保证金的收据。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20天,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博源汇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穆志豪
联系电话:181*****716
地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公务员小区五单元11楼
2、采购人名称:和田市教育局
联系人:热依汉古丽.麦麦提敏
联系电话:0903-2512659
地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市北路26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和田市采购办
联系人:刘敏
监督投诉电话:186*****309
地址:和田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