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人民医院临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本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企业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和田市人民医院临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二次)
二、采购文件编号:XJTZYHT-ZFCGZB-2019-028
三、采购类型:公开招标
四、资金来源: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五、招标范围:货物采购、运输和相关服务。
六、采购单位:和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七、采购内容:医疗设备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八、预算价200.0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的做无效报价处理)。
九、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应具有采购需求相应的生产许可或经营范围);
3、投标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国家医疗器械二类注册认证证书;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在本地区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本次采购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招标文件取得时间: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及和田市人民政府采购网该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采购)文件可直接下载并参与投标,不再需要报名,在开标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核。
十一、投标保证金:40000元,开户名称:和田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新疆和田乌鲁木齐北路支行,账号:107031722125,请于2019年10月16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前缴入指定账户,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以进账时间为准确定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时效性,无须到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收据,开标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电子回单。
十二、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6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达指定的地点,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十三、发布公共的媒介: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及和田市人民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四、开标地点: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三桥滨河路10号)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赵梅风 0903-7827070
详细地址: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金座七楼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田市政府采购办 0903-2516256
和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5日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