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
资格预审公告(第二次)
和田市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PPP项目经和田市人民政府批准,授权和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项目实施机构,委托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采购社会资本,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本次资格预审。
一、项目名称:和田市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PPP项目
二、项目地点:和田市玉都大道东侧,川柏路西侧,白术路北侧
三、实施机构:和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90672.40平方米(约136亩),一期建设用地面积44464.40平方米(约67亩),住院楼总建筑面积19991.70平方米。其中:
1、建筑工程:新建住院楼1栋,共12层,建筑面积19991.70平方米。其中:地下1层,建筑面积1592.37平方米,主要功能包括配电室、设备间和库房;地上11层,建筑面积18399.33平方米,主要功能包括入院大厅、康复中心、病房、ICU、供应室、手术室、电梯机房和设备间等。设置床位数324张。
2、室外配套工程:沥青铺装9621.73平方米,配套垃圾站84平方米,非机动车棚300平方米,安装智能监控及门禁系统。
3、设备购置:包括医用电梯4部、污物电梯1部,扶梯1部,柴油发电机(800KW)1台,及各科室配套设备。
4、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15487.04万元。
五、合作内容:
1、招标范围:和田市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共分为1个包,由成交社会资本负责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2、合作期限:本项目全生命周期为1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维护期10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算)。
3、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贴。
4、PPP合作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由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出资建设和田市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相关基础设施及配套设备所有权属于和田市人民政府,由项目公司负责基础设施的运营维护,依据合同约定项目经营期结束时将经营管理权无偿移交给和田市人民政府。
5、股权分配:政府方持股比例为10%,成交社会资本持股比例为90%。
六、资格条件:
合格的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有相应的偿债能力;
4、提供有效期内的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的银行授信证明,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6、具有履行合同范围内设备的建设、采购、安装、调试及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如投资人组建联合体参加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同时满足本条(1)—(4)项要求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七、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八、资格预审的家数:
1、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需为3家或以上,若本次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家,将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2、本项目不接受未通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后续公开招标;
3、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在签订项目合同前资格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项目实施机构及代理单位。
九、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于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10:0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相关证件到和田市人民街83号十四师东小区3栋2单元1601登记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2)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2、采购人不提供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服务。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04日10时30分,递交地点为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式6份,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1份(U盘)。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经递交,概不退还。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于《新疆政府采购网》、《和田市人民政府网》,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和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 系 人:刘天明
联系电话:0903-2512471
采购代理: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林
联系电话: 0903-2062246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