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和田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已经由市政府同意,《北京和田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建设项目(EPC)》(和市政函 【2019】6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和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和田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0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和田市
2.工程规模与招标内容:新建占地面积约50亩的固废填埋场及设备购置,
包含①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②施工:本工程范围内所有施工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
2) 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直至性能考核合格;
3) 全部土建、安装工程及试运行服务;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SJSJX2019-GYYY-002 | 北京和田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建设项目(EPC) | 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竣工验收及保修责任和义务等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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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施工单位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具备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项目经理须具有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市政行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应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且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④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4.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法人授权投标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是法人请携带法人身份证),联合体投标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且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以上证件均提供二套加盖鲜红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
1.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29日 10时00分 到 2019年11月05日 19时00分
2.报名地点: 和田地区和田市龙煤大厦12楼(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和田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联系人:
招标人:北京和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 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和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9日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