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田市唐氏正宗挂炉烤鸭店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2019年)涉及我市一家食品经营店,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 抽检基本情况
22019年8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和田市唐氏正宗挂炉烤鸭店烤鸭进行了抽样检验,2019年8月19日该批次样品到达检验机构。2019年8月27日,烤鸭的检验报告抽样检验结论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符合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第10号公告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 违法违规行为及依法处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减轻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30元;
2、处以罚款10000元。
(两项合计:10030元;大写:壹万零叁拾元整)。
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