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商铺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方式采购,现邀请竞标人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和田市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商铺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HTS2018NYDFPBQJYZJSPCGXM-2
二、采购内容:利用和田市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剩余资金(以审计决算为准)购买商铺,所得收益用于搬迁户稳定脱贫。
三、采购概算价:1196.895747万元(此采购预算为最高限价、如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资金来源: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
五、采购单位:和田市拉斯奎镇人民政府
六、采购类型:公开招标采购
七、供货地点:和田市
八、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原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暂定级以上;
(2)法定代表人投标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单独提供,并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一致。以上证件均应当为原件;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企业,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招标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保证金: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开户名称:和田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新疆和田乌鲁木齐北路支行,账号:107031722125,请于2019年11月20日下午19:00(北京时间)前缴入指定账户,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以进账时间为准确定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时效性,无须到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收据,开标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
十、发布公共的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和田市人民政府网
十一、招标文件获取: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及和田市人民政府网该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采购)文件可直接下载并参与投标,不再需要报名,在开标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核。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十二、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1日10:30(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处)
和田市拉斯奎镇人民政府 新疆宸宇恒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日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