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养兔棚舍建设项目兔笼采购(二期)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本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企业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和田市养兔棚舍建设项目兔笼采购(二期)
二、采购文件编号:XJSHYX-ZFCG-ZB-2019-70
三、采购类型:公开招标
四、资金来源:2020年扶贫资金
五、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装卸及安装(具体标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六、采购单位:和田市农业农村局
七、采购内容: 采购配套兔笼48套(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预算价:216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的做无效报价处理)。
八、工期:30 天;
九、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三证合一),供应商具有相应产品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I-18001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4、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 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的需提交法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作为投标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社保部门出具最少近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招标文件取得时间: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及和田市人民政府采购网该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采购)文件可直接下载并参与投标,不再需要报名,在开标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核。
十一、投标保证金:200000.00元(贰拾万元整),开户名称:和田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新疆和田乌鲁木齐北路支行,账号:107031722125,请于2019年 12 月 10 日下午19:00(北京时间)前缴入指定账户,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以进账时间为准确定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时效性,无须到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收据,开标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电子回单。
十二、发布公共的媒介: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及和田市人民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三、开标时间:2019年12月 11 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达指定的地点,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十四、开标地点: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三桥滨河路10号)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新疆盛华永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0903-782077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田市政府采购办 0903-2516256
附件:招标文件-(综合评分法)
和田市农业农村局 新疆盛华永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20 日 2019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