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博意客墩亚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
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2019年)涉及我市一家餐饮店,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 抽检基本情况
22019年8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新疆博意客墩亚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的豆芽进行了抽样检验,2019年8月19日抽检批次样品到达检验机构。2019年9月12日,豆芽检验结果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 局、农业部、公告 2015 年第 11 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 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我局于2019年9月21日将上述《检验报告》(No:19F0819147)送达该店,现场检查时,在店内未发现豆芽。该店卫生情况一般,可以提供进货票据,对于存在的不规范的问题现场要求立即整改。
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