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田市鼎尚鲜牛肉斑鱼莊不合格食品
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2019年)涉及我市一家餐饮店,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 抽检基本情况
22019年8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和田市鼎尚鲜牛肉斑鱼莊的黑鱼进行了抽样检验,2019年8月22日抽检批次样品到达检验机构。2019年9月12日,黑鱼的检验结果为:氧氟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 2292 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 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4 种兽药的决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我局于2019年9月19日将上述《检验报告》(No:19F0822516)送达该店,现场检查时,在店内有黑鱼,但不是抽检批次的黑鱼。该店卫生情况良好,可以提供进货票据,对于存在的不规范的问题现场要求立即整改。
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