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田市老范水产店不合格食品
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2019年)涉及我市一家水产店,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 抽检基本情况
22019年8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和田市老范水产店的草鱼抽样检验,2019年8月15日抽检样品到达实验室。8月27日检验结果为呋喃唑酮代谢物(AOZ)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 235 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 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我局于2019年9月8日将上述《检验报告》(No:19F0816219)送达该店,现场检查时,该店正常经营。卫生情况一般,可以提供进货票据,对于存在的不规范的问题现场要求立即整改。
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