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田市家美乐超市不合格食品
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2019年)涉及我市一家蔬菜店,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 抽检基本情况
22019年8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和田市家美乐的鱿鱼进行了抽样检验,2019年8月15日抽检的鱿鱼到达检验机构,9月4日的检验结果显示,抽检的鱿鱼的检验报告抽样检验结论为: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 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二、现场检查情况
我局于2019年9月8日将检验报告(No:19F0815575)送达该店,现场检查时,该店正常经营。卫生情况良好,可以提供进货票据,对于存在的不规范的问题现场要求立即整改。
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