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和田市人民政府批准,和田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开竣工时间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
202011 |
和田市北京东路以南、安康路以东 |
69071.98 |
商住 |
≥1.0 ≤2.5 |
≤28 |
≥35 |
40、70 |
|
6217
|
3109
|
100
|
|
202012 |
和田市北京东路以南、安康路以东 |
69731.68 |
商住 |
≥1.0 ≤2.0 |
≤28 |
≥35 |
40、70 |
|
6172
|
3086 |
100 |
|
202013 |
和田市北京东路以西、安康路以东 |
69897.63 |
商住 |
≥1.0 ≤2.5 |
≤28 |
≥35 |
40、70 |
|
6187
|
3094 |
100 |
|
202014 |
和田市东环南路以西、安康路以东 |
31320.3 |
商住 |
≥1.0 ≤2.0 |
≤28 |
≥35 |
40、70 |
|
2772 |
1386 |
50 |
|
202015 |
和田市东环南路以西、安康路以东 |
46729.87 |
商住 |
≥1.0 ≤2.0 |
≤28 |
≥35 |
40、70 |
|
4066 |
2033 |
50 |
|
202016 |
和田市东环南路以西、安康路以东 |
58860.66 |
商住 |
≥1.0 ≤2.5 |
≤28 |
≥35 |
40、70 |
|
5210 |
2605 |
100 |
|
202017 |
和田市东环南路以西、安康路以东 |
48714.79 |
商住 |
≥1.0 ≤2.5 |
≤28 |
≥35 |
40、70 |
|
4385 |
2193 |
50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的通知》(新国土资发[2010]7号)精神及要求,欠缴本市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其开办、投资、入股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及不按期开竣工的企业、个人均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于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1月24日到和田市自然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24日19时30分(保证金到账时间)。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1月25日19 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和田市自然资源局进行。7宗土地挂牌时间均为:2020年1月17日10时00分至2020年1月26日19 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至挂牌时间截止,同宗土地只有一个竞买人的,该竞买人即为竞得人;同宗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的,通过现场竞价方式,以报价最高者确定竞得人;报价相同的以先提交报价单者确定为竞得人。
2、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10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3、本次挂牌起始价中包含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相关费用,不包含办理土地登记所需各项费用。
4、本公告如有变动,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26号
联系人:李锴、李萌
联系电话:0903—6187210
和田市自然资源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