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田市冉冉蔬菜果园不合格食品
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2019年)涉及我市一家食品经营店,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 抽检基本情况
2019年10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对和田市冉冉蔬菜果园的料酒进行了抽样检验,2019年10月25日抽检批次样品到达检验机构。2019年11月22日,料酒的检验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其他项目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 不合格。
二、 现场检查情况
我局于2019年11月29日将上述《检验报告》(No:A2190287481201016C)送达该店,现场检查时,在店内未发现抽检产品阿克苏市天府酿造厂生产的料酒,经了解该产品共进货一件20瓶,现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店可提供进货票据和该产品的检验报告,现场收集证据并写好现场笔录。
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