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人居环境改善(购置电动垃圾车、垃圾桶)项目
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HTSRJGS-DDLJCLJTXM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和田市人居环境改善(购置电动垃圾车、垃圾桶)项目 |
1 |
3923100 |
批 |
(购置电动垃圾车、垃圾桶)详见招标文件 |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应具有采购需求相应的生产许可或经营范围);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2-20 至 2020-03-11 19:30:00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5:3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及和田市人民政府网该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采购)文件可直接下载并参与投标,不再需要报名,在开标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核。
3.标书售价(元):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及和田市人民政府网该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采购)文件可直接下载并参与投标,不再需要报名,在开标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核。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3-12 10:30:00
七、 投标地址: 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三桥滨河路10号)
八、 开标时间: 2020-03-12 10:30:00
九、 开标地址: 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三桥滨河路10号)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和田市人居环境改善(购置电动垃圾车、垃圾桶)项目 |
70000 |
中行和田乌鲁木齐北路支行 |
107031722125 |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至指定账户 |
开户名称:和田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请于2020年3月12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前缴入指定账户,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以进账时间为准确定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时效性,无须到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收据,开标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电子回单。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因抗疫情需要,请前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由所在地出发至开标地点前一天,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详细登记参加标会人员、人数、出发地点、所乘交通工具、到达时间等信息,未按本要求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的,其后果自负。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并满足相关规定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项目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并满足相关规定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满足相关规定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国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彭思琪
传真: 0903-2528991
地址: 和田市时代广场8楼
2、采购人名称: 和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白玲莉
联系电话: 0903-788509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和田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 刘敏
监督投诉电话: 0903-2516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