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将继续加大农业机械化示范推广与示范区建设
发布时间:2020-03-16 16:17 浏览次数:57306次 【字体:大 中 小 】
天山网讯(记者赵敏报道)今年新疆将继续加大农业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与示范区建设,同时聚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重点对尚未脱贫摘帽的10个深度贫困县和559个拟退出贫困村进行农业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与示范区建设。
3月15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了解到,日前,自治区印发了《2020年自治区财政扶持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组织开展项目申报、论证与选定工作。其中,新疆将重点在农业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农机生产经营服务组织建设、农机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给予扶持补助资金。
在农业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方面,新疆将在全疆各地围绕优势产业和本地区主推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农机化技术的同时,大力示范、推广和应用农家肥堆肥积造机械化翻堆技术,加快构建农业绿色发展产业链和价值链,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变绿色为效益,促进农民增收,经审核选定的单个示范推广项目补助不超过10万元,单个示范区建设项目补助不超过30万元。
在农业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过程中,新疆还将着力对尚未脱贫摘帽的10个深度贫困县和559个拟退出贫困村农业机械化示范推广与示范区建设进行重点扶持,助力脱贫攻坚。
同时,新疆还将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的农机生产经营服务组织快速发展,使农机服务组织的数量和发展质量有明显提升,经审核选定的每个农机生产经营服务组织补助不超过10万元。
其中,重点对10个尚未脱贫摘帽的深度贫困县和559个拟退出贫困村运用农业机械化技术服务广大农民,示范、推广和应用工作基础条件好,运作规范,具有示范作用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协会、作业公司给予补助。
此外,在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新疆将着力提升农机购置补贴监管能力,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监督、检查、产品质量调查、质量投诉监督等,经审核选定的县(市)补助不超过3万元,地(州)补助不超过5万元。
另外,新疆还将加大农机安全监理能力建设,对地州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组织开展农机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进行补助,经审核选定的每个监理所不超过5万元;对地州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规范化建设、“平安农机”创建验收、日常考核检查督查等工作进行补助,经审核选定的每个监理所不超过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