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2019年贫困村养兔棚舍建设项目(二期)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9年11月,受和田市农业农村局的委托,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和田市2019年贫困村养兔棚舍建设项目(二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初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规定》(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和田市2019年贫困村养兔棚舍建设项目(二期)
建设性质:改扩建
地理位置:本项目(Ⅱ期工程)位于新疆和田市吉亚乡苏亚兰干村,场界中心地理坐标为:37°11'47.07"北、80° 3'30.31"东。项目区西北侧为乡村道路和Ⅰ期工程(距离Ⅰ期工程120m),隔路为在建肉羊养殖场,其余周边均为未利用空地。
建设内容:本项目(Ⅱ期工程)新增标准化兔棚圈24栋(一栋两个车间,合计48个车间),其中母兔舍23栋,公兔舍1栋,每栋建筑面积1450.35m2,总建筑面积34808.4 m2;同时为新增的24栋棚圈购置兔笼48套(每个车间一套);其余辅助设施均依托Ⅰ期工程设施。
此外,本次工程还将针对Ⅰ期工程的不足之处一并进行整改,将Ⅰ期工程环评报告及批复中提到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
项目建成后新增年存栏9.4万只肉兔,年出栏120万只,采取“全进全出”模式,现代化智能笼养。
项目投资:5292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故不再对施工期赘述。
(1)运营期
①生态:本项目实施后,肉兔养殖产生的粪便用于制造有机肥,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废水经储液池储存后用于制作有机肥,既节约了水资源,又减少了废水排放量。
②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兔舍、发酵罐、有机肥厂产生的恶臭气体、粉尘以及食堂油烟,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③废水:本项目采取干清粪工艺,废水主要包括养殖废水(包括兔舍冲洗废水、兔尿)和职工生活污水。废水经储液池储存后用于制作有机肥,对项目区环境影响很小。
④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水泵等机械设备等,源强约在60~85dB(A);在噪声设备放置的生产车间的建设上,安装隔声窗、加装吸声材料,避免露天布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⑤固废:本项目干清粪产生的兔粪用于制作有机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病死兔及分娩物送安全填埋井填埋处理;有机肥厂布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由专业人员清理。通过以上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运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①大气:兔舍采取保持兔舍清洁、加强管理、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合理布置场区结构等措施减少臭气扩散;本项目兔粪发酵采用一体化发酵罐,兔粪在发酵罐内在发酵菌的作用下高温熟化制成有机肥,各发酵罐发酵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发酵罐顶部的排气孔统一引至配套光氧除臭装置内处理,尾气由引风机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有机肥生产车间密闭,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除尘后粉尘排放速率为0.01kg/h,排放浓度为1mg/m 3。能
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15m高排气筒排
放速率(3.5kg/h)及浓度限值(120mg/m 3)要求。
食堂配备一台净化效率为75%的油烟净化器,经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要求。
②废水:本项目兔尿液及冲洗废水暂存于储液池,定期加入发酵罐与兔粪、粪渣一起发酵生产有机肥。为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兔舍、储液池、化粪池等均采取防渗设施。
③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建设时采用隔声、消声、吸音和减振措施降低噪声排放,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固废:本项目年产兔粪总量5125t,兔粪由每层兔笼下部的清粪传送带传送至兔棚末端统一收集,再由人工运拉运至兔粪堆场临时贮存,定期运至发酵区发酵处理。本项目兔粪采用干清粪工艺处理,兔粪先经清粪传送带传送至兔舍外,再用铲车铲至清粪车,最后运送到有机肥厂,制成有机肥成品后外售。病死兔及分娩物送安全填埋井填埋;食堂餐饮垃圾集中收集,由专业人员清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项目选址合理,工程所选养殖设备及工艺路线产生的污染物较小,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环评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情况下,污染物的排放可以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本项目符合环保部发布《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评管理的通知》关于“三线一单”的要求。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陆和田市人民政府网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和田市2019年贫困村养兔棚舍建设项目(二期)
联系人:买工
联系方式:139****3973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
联系方式:09914827240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https://www.hts.gov.cn/xinxigongkai/show.php?itemid=4357),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和田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