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讯(记者杨舒涵报道)“尾矿库下游挡水坝漏水,必须及时进行维护处理,杜绝安全隐患!”4月10日,在哈密市伊州区新疆西拓矿业有限公司哈密市黄土坡矿区1号矿段铜锌矿,自治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安全生产进行了检查。
疫情防控期间,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全力当好安全生产指导员、纠察员、宣讲员,严守安全底线,助力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据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高级工程师梅栋介绍,复工复产以来,应急管理厅为疫情防护用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等提供安全服务指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生产现场安全条件不断完善。
3月以来,应急管理厅对疫情防控期间生产次氯酸钠原液、消毒剂双氧水以及临时投产口罩生产线、粮油供应的18家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服务指导。为做好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及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和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4月7日至10日,自治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对哈密市伊州区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安全检查。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还制定下发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强化疫情防控服务保障企业安全复工复产工作的14条举措、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到位8项要求,并根据风险管控需要,选定58家重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帮助。各地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坚持分区域、分行业、分时段,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全区共有512家危险化学品、239家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