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赵敏报道)国家医疗保障局将每年4月定为全国“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近日,为深入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自觉抵制欺诈骗保的良好氛围,新疆全面启动“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
4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宣传月期间,新疆通过开展“七进”活动,以进经办机构、进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进机关、进学校、进乡镇(街道)、进厂矿(企业)宣传为抓手,充分发挥“访惠聚”工作队、支教工作队和“民族团结一家亲”结亲干部作用,利用进村入户宣讲时机,对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进行集中宣传。
墨玉县医疗保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正在给群众讲解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图片由墨玉县医疗保障局提供
这两日,和田地区墨玉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社区、乡镇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向群众宣传讲解“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和医保报销等相关政策。
“工作人员到家门口给我看病送药,宣传医保政策,还给我讲解了各种欺诈骗保的违法行为,让我对医保政策有了更多认识,也对欺诈骗保提高了警惕。”墨玉县阿克萨拉依乡阿鲁艾热克村村民阿米娜 · 阿帕尔说。
墨玉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史高平说:“我们在墨玉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设置了宣传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利用导医服务岗、结算窗口、查房、诊疗服务等契机,为群众发放宣传单,相关工作人员也会给群众讲解欺诈骗保的行为和案例。我们每周还会到社区卫生室、乡镇进行宣讲,让村民们进一步了解欺诈骗保的危害。”
墨玉县医疗保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正在发放宣传资料。图片由墨玉县医疗保障局提供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医疗保障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欺诈骗保不仅严重危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严重危害了医疗秩序,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自治区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达到扩大宣传、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
同时,自治区还将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奖励制度,建立举报反馈机制,促进形成群众参与、广泛监督的良好态势。对符合受理范围的举报案件,经查证属实,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或因举报避免医疗保障基金损失,且举报人提供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掌握的,给予举报人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据统计,2019年全区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9790家,检查覆盖率100%;暂停医保服务1067家、解除定点服务协议446家、行政罚款168家、移交司法32家、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处理3636家、处罚和追回资金11526.5万元,有效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对欺诈骗保行为形成了强大震慑。
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和举报电话
(一)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4.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
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6.挂名住院的;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8.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二)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5.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三)涉及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
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4.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四)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的;
2.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
3.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举报电话:
伊犁州举报电话:0999-8023138
塔城地区举报电话:0901-6230331、0901-6230110
阿勒泰地区举报电话:0906-2102006
乌鲁木齐市举报电话:0991-4802271
昌吉州举报电话:0994-2288160
哈密市举报电话:0902-2300175
吐鲁番市举报电话:0995-7603021、0995-8532099
克拉玛依市举报电话:0990-6259906
博州举报电话:0909-2319832
巴州举报电话:0996-2276790
阿克苏地区举报电话:0997-2530069
克州举报电话:0908-4222545
喀什地区举报电话:0998-2666208
和田地区举报电话:0903-2021990
自治区本级:0991-3689908、0991-883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