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乡镇卫生院智慧医疗和中医馆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XJZH-2020HTS-07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和田市乡镇卫生院智慧医疗和中医馆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包一 |
1 |
6200000元 |
批 |
数据中心、区域医疗协同平台、平台应用系统、接口系统等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2 |
和田市乡镇卫生院智慧医疗和中医馆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包二 |
1 |
5136000元 |
批 |
医疗设备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新成立的公司不提供)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0年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法人和委托人在内至少提供三人及以上的单位社保缴纳凭证及参保人员社保缴纳明细;2019年10月之后成立的企业不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需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法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4、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被否决投标。
5、包二投标企业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6、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0-06-22至2020-7-12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报名(发售/获取)地址: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及和田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hts.gov.cn/)的该采购公告附件中直接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并参与投标,不再需要报名,在开标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核。
3.标书售价(元):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无,在开标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核(详见投标供应商资格);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7-13 11:00:00
七、投标地址: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处)
八、开标时间:2020-7-13 11:00:00
九、开标地址: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处)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和田市乡镇卫生院智慧医疗和中医馆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包一 |
12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支行 |
108281584917 |
由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至指定账户 |
由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至指定账户(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无须到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收据,开标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电子回单)开户名称: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 |
和田市乡镇卫生院智慧医疗和中医馆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包二 |
1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支行 |
108281584917 |
由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至指定账户 |
由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至指定账户(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无须到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收据,开标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电子回单)开户名称: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其他事项
疫情期间,请投标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填写“本地投标企业人员登记表(样表)”或“外地投标企业人员赴和登记表(样表)”,并于2020年7月10日前上报给1035887578@qq.com,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填写内容有误的,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正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玲
联系电话:0903-2529366
地址:和田市台北西路354号1栋2号
2、采购人名称:和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刘天明
联系电话:138*****05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和田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刘敏
监督投诉电话:0903-2516256
和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疆正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0日 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