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田艾斯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2020年)涉及我市一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3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和田艾斯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两种商标棉籽油进行了抽样检验,2020年3月31日抽检批次棉籽油到达检验机构,2020年4月15日检验结果显示,抽检的棉籽油的检验报告抽样检验结论为:溶剂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20年4月17日我局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分别为:No:SC20650010830230118;No:GC20650010830230079)。2020年4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和田艾斯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执法人员通过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已停止生产该批次棉籽油。该企业法人表明该批次的棉籽油已销售给墨玉县代理商。
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