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和市自然资告字【2020】11号
经和田市人民政府批准,和田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7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开竣工时间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
202024 |
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延伸段以东、京通大道以南 |
38038.33 |
商住 |
≥1.0 ≤2.0 |
≤30 |
≥30 |
40、70 |
|
2853 |
1427 |
50 |
|
202030 |
和田市台北东路以北、东郊客运站以东 |
729.09 |
教育用地 |
≤1.5 |
≤50 |
≥20 |
50 |
|
51 |
51 |
5 |
|
202040 |
和田市屯垦东路以南、玉都大道以西 |
66000.00 |
商住 |
≥1.0 ≤2.5 |
≤30 |
≥30 |
40、70 |
|
4851 |
971 |
50 |
|
202042 |
和田市屯垦东路以南、玉都大道以西 |
65714.12 |
商住 |
≥1.0 ≤2.5 |
≤30 |
≥30 |
40、70 |
|
4830 |
966 |
50 |
|
202043 |
和田市京通大道以北、火车站以东 |
31621.04 |
商服 |
≤1.5 |
≤40 |
≥20 |
40 |
|
2846 |
1423 |
50 |
|
202069 |
和田市纳瓦格路以北、玉泉湖以东 |
70000.00 |
商住 |
≥1.0 ≤2.5 |
≤30 |
≥35 |
40、70 |
|
19631 |
3927 |
100 |
|
202070 |
和田市人民路以南、古江南路以西 |
20345.67 |
商住 |
≥1.0 ≤2.5 |
≤30 |
≥30 |
40、70 |
|
4182 |
837 |
50 |
|
其中商住分摊土地面积详见挂牌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的通知》(新国土资发[2010]7号)精神及要求,根据合同约定不按期缴纳以及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及其开办、投资、入股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及个人,以及不按期开竣工的企业、个人均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于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26日到和田市自然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 月26 日19时30分(保证金到账时间)。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7月27日19 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和田市自然资源局进行。7宗土地挂牌时间均为:2020年7月19日10时00分至2020年7月28日19 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至挂牌时间截止,同宗土地只有一个竞买人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该竞买人即为竞得人;同宗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的,通过现场竞价方式,以报价最高者确定竞得人;报价相同的以先提交报价单者确定为竞得人。
2、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10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3、本次挂牌起始价中包含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相关费用,不包含办理土地登记所需各项费用。
4、本公告如有变动,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26号
联系人:李锴、李萌
联系电话:0903—6187210
和田市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