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平安幼儿园教学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 采购项目编号: XJJH-GKZB2020-023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和田市平安幼儿园教学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1 |
1029492 |
批 |
详细规格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
四、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2、法定代表人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登录网站进行查询结果并打印完整查询结果加盖公章;4、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
五、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发售时间: 2020-07-10至 2020-07-14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6:00-20:0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址: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及和田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hts.gov.cn/)的该采购公告附件中直接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并参与投标。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线上自行下载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0
六、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7-17 10:30:00
七、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
八、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7-17 10:30:00
九、 谈判地址: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
十、 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和田市平安幼儿园教学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2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支行 |
108281584917 |
电汇、转账等(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且不得以分公司的名义缴纳) |
请于2020年7月16日20:00(北京时间)前由投标单位基本户存入指定帐户,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以进账时间为准确定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时效性,开标时须携带投标保证金电子回单。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无,在开标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核(详见投标供应商资格)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4、其他事项
无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嘉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宇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迎宾路421号百川大厦5楼
2、采购人名称:和田市教育局
联系人: 杨静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和田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刘敏
监督投诉电话: 0903-2516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