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水利局关于和田地区主动认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第五条)整改任务整改销号公示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现对和田市水利局关于和田地区主动认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第五条)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非法机电井取缔工作不力,目前全市已建成机电井35眼。
二、整改目标
填埋非法机电井,使地下水资源采补平衡,地下水资源管理规范化。
三、整改措施
严格地下水资源管理,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等部门,不定期联合开展非法开采地下水资源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行为,封填非法机电井。国网和田供电公司严禁向非法机电井供电。
四、整改效果
严格地下水资源管理,严格执行“三条红线”要求组织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成立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行为,在沿河两岸一公里范围内查出非法机电井35眼,目前已对采取断电措施35眼非法机电井完全填埋完毕,我局对非法机电井井位坐标、取水用途、使用人等情况进行梳理,完成35眼非法机电井台账。
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和田市水利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和田市水利局
联系人:阿不**、阿布**、联系电话:130****2533、138****5060
联系地址:和田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