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和市自然资告字【2020】12号
经和田市人民政府批准,和田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7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开竣工时间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
202007 |
和田市昆仑路以南、古江南路以东 |
10048.22 |
商服 |
≤1.5 |
≤45 |
≥20 |
40 |
|
1206 |
603 |
20 |
|
202031 |
和田市古江南路以东、昆仑路以北 |
35077.63 |
商住 |
≥1.0 ≤2.0 |
≤30 |
≥30 |
40、70 |
|
4210 |
842 |
100 |
|
202032 |
和田市古江南路以东、昆仑路以北 |
60270.61 |
商住 |
≥1.0 ≤2.0 |
≤30 |
≥30 |
40、70 |
|
7233 |
1447 |
100 |
|
202033 |
和田市古江南路以东、昆仑路以北 |
64601.94 |
商住 |
≥1.0 ≤1.5 |
≤30 |
≥30 |
40、70 |
|
7752 |
1551 |
100 |
|
202034 |
和田市古江南路以东、昆仑路以北 |
46576.71 |
商住 |
≥1.0 ≤1.5 |
≤30 |
≥30 |
40、70 |
|
5589 |
1118 |
100 |
|
202035 |
和田市古江南路以东、昆仑路以北 |
58026.28 |
商住 |
≥1.0 ≤1.5 |
≤30 |
≥30 |
40、70 |
|
6964 |
1393 |
100 |
|
202036-1 |
和田市海淀路以东、沥青路以北 |
55004.24 |
商住 |
≥1.0 ≤1.5 |
≤30 |
≥30 |
40、70 |
|
6601 |
1321 |
100 |
|
编号为202031号至202036-1号六宗土地根据要求搭配出让,竞得人需同时竞得,竞得后需统一设计建设,每宗土地配建商服土地面积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根据合同约定不按期缴纳以及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及其开办、投资、入股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及个人,以及不按期开竣工的企业、个人均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于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8月13日到和田市自然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19时30分(保证金到账时间)。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8月14日19 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和田市自然资源局进行。7宗土地挂牌时间均为:2020年8月6日10时00分至2020年8月15 日19 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至挂牌时间截止,同宗土地只有一个竞买人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该竞买人即为竞得人;同宗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的,通过现场竞价方式,以报价最高者确定竞得人;报价相同的以先提交报价单者确定为竞得人。
2、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10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3、本次挂牌起始价中包含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相关费用,不包含办理土地登记所需各项费用。
4、本公告如有变动,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26号
联系人:李锴、李萌
联系电话:0903—6187210
和田市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