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冷链物流车间检验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和田市冷链物流车间检验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及和田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hts.gov.cn/)的该采购公告附件中直接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3日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招标项目编号:GDTTWY-ZFCG-2020-016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和田市冷链物流车间检验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
1 |
1000000.00 |
批 |
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色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等设备。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实验室仪器设备,检测设备等”);
(3)法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企业及其被授权委托人在项目进行期内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完税证明(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新成立公司不提供)原件;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
(7)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或国家权威机构相应证明文件;
(8)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地址: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及和田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hts.gov.cn/)的该采购公告附件中直接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并参与投标,不再需要报名,在开标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核。
2、标书售价(元):0
3、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无,在开标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核(详见投标供应商资格)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3日 11:00:00(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址: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处)
八、开标时间:2020年08月03日 11:00: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址: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处)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和田市冷链物流车间检验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
20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支行 |
108281584917 |
由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至指定账户 |
请于开标截止之前缴入指定账户,由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至指定账户(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无须到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收据,开标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电子回单)。 |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谈判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海妮 联系电话:0903-7863118
地址: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银座8楼
2、采购人名称:和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人:崔战防 联系电话:180*****25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和田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刘敏 监督投诉电话:0903-2516256
和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17日 2020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