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奖励资金)、自治区新增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项目安排调整使用情况
公告公示
各乡镇、市直相关部门:
和田市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资金)、自治区新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68万元,根据《关于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及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对和田市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资金)、自治区新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调整分配计划》的批复(和田市扶领字〔2020〕105号);现将有关资金、项目调整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资金)、自治区新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二、资金安排原则
按照和田市脱贫攻坚实际,确保2020年巩固提升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资金使用安排情况
和田市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资金)、自治区新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1768万元(其中:中央奖励资金1268万元,自治区新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1、和田市吐沙拉镇加木达村大棚建设项目,计划投资556万元,在吐沙拉镇加木达村新建占地120亩设施农业种植园一座,产权归村集体,主要包括平整土地、新建大棚20座(规格80米*12米)、修建引水渠道1100米、20立方米蓄水池1座、灌溉管网1500米、修建道路500米、管理用房20平方米及其他附属设施等。本次计划安排资金341.6564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丁培进
2、和田市冷链物流车间配套附属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930万元,为冷链物流车间(保鲜库)配套附属工程,主要包括配套标准货架、电力设施、地坪、围墙、500平方米检测中心及其他相关附属设备等,本次计划安排912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供销社
项目责任人:石风江
3、和田市古江巴格乡塔木巴格村创业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300万元,在古江巴格乡塔木巴格村新建扶贫创业基地1200平方米,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产权归村集体所有,项目以租赁方式运营,租金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可带动30人受益,其中贫困户20人。本次计划安排300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住建局
项目责任人:葛伟业
4、和田市扶贫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计划投资214.3436万元,为和田市2019年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6家扶贫龙头企业新增贷款进行贴息(2019年贷款统计时间节点为2019年4月8日-12月21日),其中:新疆昆天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贷款金额1200万元,需贴息6.0975万元;新疆京和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贷款2000万元,需贴息7.3333万元;和田市泰达服装有限公司,贷款4000万元,需贴息29万元;和田天王纺织有限公司,贷款18052万元,需贴息98.2462万元;新疆中昆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贷款6000万元,需贴息73.6666万元。本次计划安排资金214.3436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扶贫办
项目责任人:令爱军
本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资金)、自治区新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工作在和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请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请全市各族人民群众和全社会各界对以上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12317 0903-2519237
附件:和田市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资金)、自治区新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和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