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和田市乡村绿色照明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和田市乡村绿色照明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与和田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ts.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06日 11: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H-2020HTS-(2)11号
项目名称:2020年和田市乡村绿色照明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30万元
最高限价单价:4200元/套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单价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2020年和田市乡村绿色照明项目二次 |
1 |
4200 |
套 |
太阳能灯具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一批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之日起45天内供货安装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并且营业执照中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及以上),并具有工程施工类安全生产许可证;还应有相应的项目负责人,并对其负责的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承担相关责任,且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专业或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中级职称证书(附身份证复印件)且在本单位注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附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员岗位证及考核证、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许可证或者进疆备案登记册且项目班组成员必须在备案册内(原件) ;
(3)、法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自截止投标日近1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凭证及个人缴费明细;
(4)、提供2019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9月后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提供2020年近1个月的完税证明;
(6)、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的关键部件(光伏电池组件、储能单元(铅酸蓄电池或锂电池)、光伏控制器或恒流一体控制器、LED光源)的法定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经营异常名录的、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经开标现场查询尚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企业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及(https://www.hts.gov.cn/)。
3、方式: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及和田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hts.gov.cn/)的该采购公告附件中直接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并参与投标,不再需要报名,在开标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核。
4、售价:0元
5、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无,在开标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核(详见投标供应商资格)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6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处)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1月06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2020年和田市乡村绿色照明项目二次 |
6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支行 |
108281584917 |
由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至指定账户 |
由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至指定账户(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无须到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收据,开标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电子回单)。 |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并满足相关规定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项目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并满足相关规定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满足相关规定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台北西路354号1栋2号
联系方式:0903-2529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玲
电 话:0903-2529366
和田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新疆正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