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富乐商贸有限公司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2020年)涉及我市一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10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新疆富乐商贸有限公司的两种批次红花籽油(生产批号:20200705,20200905)进行了抽样检验,2020年10月16日抽检批次红花籽油到达检验机构,2020年11月02日检验结果显示,抽检的红花籽油检验结论为: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T 22465-2008《红花籽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20年11月4日我局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分别为:No:SC20650010830234765;No:SC20650010830234766)。2020年11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上述《检验报告》、以及本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新疆富乐商贸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执法人员通过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在经营场所内有被抽检的20200705批次红花籽油2桶,当事人已停止生产该批次红花籽油。
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