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田市海尔巴格喀尔万大饭店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2020年)涉及我市一家饭店,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10月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和田市海尔巴格喀尔万大饭店的复用餐碗和复用餐盘进行了抽样检验,2020年10月9日抽检批次复用餐碗和复用餐盘到达检验机构,2020年10月24日检验结果显示,抽检的复用餐碗和复用餐盘检验结论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20年10月26日我局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分别为:No:SC20653200830234287;No:SC20653200830234288)。2020年10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和田市海尔巴格喀尔万大饭店。现场检查时,该饭店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执法人员通过现场监督检查发现:消毒柜里摆放着各式各样的复用餐碗和复用餐盘,也有抽检不合格批次的复用餐碗和复用餐盘。
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