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采购)有关招投标问题的
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人及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现对“和田市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采购)”有关招标投标需要澄清的问题,澄清如下:
本澄清通知共1页。投标人收到本澄清通知后,应仔细阅读和进行深刻理解。凡本项目招标公告中及招标文件(或已发出的本项目澄清通知)中的内容与本澄清通知有矛盾或不一致的,均已本澄清通知为准,因潜在投标人的疏忽,给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利由潜在的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敬请投标人注意!
1、澄清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技术参数要求中第十八项“广场舞移动式音箱”数量为7台。
(2)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新疆宇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和田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备案单位:和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