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吐沙拉镇农贸市场配套冷库设备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和田市吐沙拉镇农贸市场配套冷库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02月26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SZFCGZBDL-2021-014
项目名称:和田市吐沙拉镇农贸市场配套冷库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40万元
最高限价:40万元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和田市吐沙拉镇农贸市场配套冷库设备项目 |
2 |
400000 |
套 |
吐沙拉镇农贸市场采购冷库设备2套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之日起15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
(3)提供2020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提供2020年-2021年近六个月的完税证明;
(5)法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6)法人及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6月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和个人明细表原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1、发售时间: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2月25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3、方式: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报名,在开标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核。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6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处)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2月26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和田市吐沙拉镇农贸市场配套冷库设备项目 |
8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支行 |
108281584917 |
网银、电汇 |
由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至指定账户(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无须到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收据,开标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电子回单)。 |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并满足相关规定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项目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并满足相关规定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满足相关规定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市吐沙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和田市迎宾路75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台北西路354号1栋2号
联系方式:0903-2529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玲
电 话:0903-2529366
和田市吐沙拉镇人民政府 新疆正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8日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