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乡村振兴生态修复保护阿和公路吉亚乡沿线东侧段及各乡镇绿化造林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乡村振兴生态修复保护阿和公路吉亚乡沿线东侧段及各乡镇绿化造林项目的潜在谈判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与《和田市人民政府网》(www.hts.gov.cn/)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1年3月2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SZFCGZBDL-2021-33
项目名称:2021年乡村振兴生态修复保护阿和公路吉亚乡沿线东侧段及各乡镇绿化造林项目
预算金额:168.75万元
最高限价:168.75万元
采购需求:完成和田市阿和公路吉亚乡沿线东侧段绿化任务为600亩,其中:吉亚乡沿线东侧段采购苗木、胡杨、杏树等;各乡镇绿化采购苗木杨树、红柳、桃树、杏树、沙枣、国槐、香花槐等;(具体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苗木到达业主指定地点。(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证营业执照(应具有采购需求相应的经营范围);(2)具备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及植物检疫登记证或产地检疫合格证;(3)供应商须携带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20年10月份后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原件);
(4)投标供应商须携带税务机关出具近期的完税证明;
(5)法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社保部门出具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谈判供应商,如在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时间: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4日(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及《和田市人民政府网》(www.hts.gov.cn/)
方式:在符合该公告报名条件的前提下,可在该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文件并参与投标,不再需要报名,在开标时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售价(元):0元
四、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3月2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处)
五、 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六、 其他补充事宜: /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和田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 阿布都热合曼·阿布来提
地址:和田市夏玛勒巴格路5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恒正致达(新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熊思
地址: 和田市屯垦路33号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熊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