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要充分研判节假日期间出行需求旺盛、客流激增等形势,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各项工作首位,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摸排、辨识、管控等工作。以“两客一危”车辆、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四类重点船舶”“六区一线”水域、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重要通航建筑物和航运枢纽运行、工程建设等领域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针对清明节假期短途客流激增、城乡客运量大幅上升等特点,《通知》要求加强城市周边及农村地区运输服务供给,积极引导城乡群众选择合法合规的运输车辆出行,严防清明节祭扫及节日出行引发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督促汽车客运站经营者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严格执行旅客实名制管理制度。加强港口客运站安检查危,严格危险货物作业前船岸安全检查。同时,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应急运输工作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通知》提出,要毫不放松抓好交通运输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测温扫码、戴口罩、手卫生、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密防范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持续做好境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国际公路、水运口岸“货开客关”要求,严格落实“点对点、一站式”入境人员接运措施。督促指导物流企业切实强化国际冷链集装箱运输和散装冷藏货物、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装卸管理,严格实施运输装备消毒。优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并积极推动行业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要针对节假日期间客流特点,科学制定运输保障方案。加强道路水路客运、城市交通等领域运力调配,强化道路客运枢纽、火车站等重点区域运力投放和应急调度;进一步加强城乡公交、农村客运运力供给,采取缩短发车间隔、加密发车班次、调度机动运力、开行区间车等措施,以及开通定制客运、提高农村客运预约响应效率等方式,多措并举保障群众出行需求。同时,要主动加强与铁路、民航的沟通协调,协同做好信息共享和运力对接。
根据《通知》,各地将针对节假日期间自驾车出行需求旺盛的特点,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路网运行畅通,加强客流高峰时段、易受恶劣天气影响路段、事故多发路段路网运行监测,及时发布路况信息;严格落实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强化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运行监测,及时处置异常情况,避免造成车辆拥堵。此外,要全力做好医疗防护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和群众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工作。
《通知》要求,节假日期间要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并明确节假日期间铁路、民航、邮政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由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分别作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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