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依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51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旅游促进条例》《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沙湾县撤县设市有关问题的决定》;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乌鲁木齐市畜禽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若干规定〉的决定》《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乌鲁木齐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决定》《昌吉回族自治州优质农产品生产条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燃气管理条例》《木垒哈萨克自治县鹰嘴豆产业促进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疆,夯实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法治基石。要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强化重要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要坚持执法检查必须严格、监督必须有力度,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会上,为新任命的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新光、巴代、索跃、祖木热提·吾布力、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秘书长穆塔里甫·肉孜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吉尔拉·衣沙木丁,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巴哈尔古丽·赛买提,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委会、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各地州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27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128次主任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议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129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常委会会议各项议题审议情况汇报,决定了交付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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