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和田工业园区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项目代建服务机构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北京和田工业园区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项目代建服务机构的潜在投标人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5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SZFCGZBDL-2021-068
项目名称:北京和田工业园区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项目代建服务机构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80000.00元
最高限价:198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北京和田工业园区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项目代建服务机构 1 1980000.00 项 1、施工阶段配合委托人开展以下工作:(1)对总工期进行控制,对施工进度进行动态分析及控制;(2)审査工程项目各专项施工方案;(3)组织和参与工程有关的工程会议;(4)对参建单位的人员和机械投入、质量管理、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和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査;(5)进行履约、质量、进度、安全、环保、资料等方面的监督、检査;(6)监督各项合同审查及履约情况,并提出相关专业意见,负责各方履约的协调工作;(7)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及各专项验收;(8)协调设计单位在工程实施阶段的配合工作,并提出相关专业优化意见;(9)审核并上报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投资、安全管理等情况,并完成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10)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可提出工程变更;(11)审核工程进度款及施工过程中的变更洽商签证等。2、验收阶段配合委托人开展以下工作:(1)配合工程质监督部门进行工程交工质量核査;(2)组织编制竣工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3)组织竣工验收及结决算等工作。(4)负责协调发改委、档案局住建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完成综合验收及结项等工作。(5)及时组织开展工程培训、移交等工作,并负责维保期的各项工作开展,直至维保期结束。3、其他工作:(1)牵头开展前期报建等工作;(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和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办法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及风险防控方案,管理办法及风险防控方案须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3)严格落实北京和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各项管理办法;(4)协助委托人开展协调工作,积极主动与各个单位部门建立联系,在工程过程中及时协助解决出现的问题;(5)完成委托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代建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具备使用条件并完成资产交付、审计备案,直至项目结束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一)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四)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五)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
(3)提供2020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21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原件)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提供2021年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原件(2021年1月份后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5)法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6)提供法人及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月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和个人明细表原件,2021年1月份后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7)投标单位需具备相关行业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具有与承担代建责任相适应的资金、组织机构和项目管理能力;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24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3、方式: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报名,在开标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核。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1-6-25 16:00:00(北京时间)
五、投标地址: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处)
六、开标时间:2021-6-25 16:00:00(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址: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处)
八、投标保证金: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北京和田工业园区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项目代建服务机构 3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支行 108281584917 网银、电汇 由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至指定账户(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无须到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收据,开标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电子回单)。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并满足相关规定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项目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并满足相关规定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满足相关规定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和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滨河路31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台北西路354号1栋2号
联系方式:0903-2529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玲
电 话:0903-2529366
北京和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新疆正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0日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