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专项行动的背景和目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尤其关注烟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危害。前期,各级烟草专卖和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作为、尽职履责,对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的售烟网点、自助售卖机等售烟渠道进行了清理整治,查处了一批向未成年人售烟案件,尤其是持续清理整治电子烟线上销售和网络虚假违法广告,有效治理电子烟改头换面、变相销售的市场乱象,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受利益驱使,有的商家将售烟实体店开到了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等未成年人集中区域,增加了未成年人接触、购买烟的便利性;有的商家借助自建网站、公众号、小程序等网络媒介引诱传播、售卖烟;有的电子烟商家发布“酷炫”“健康”“时尚”虚假广告引诱未成年人购买吸食;有的商家未张贴警示标志和落实身份证件核验规定,存在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行为。如何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有效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为此,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充分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21年6月1日生效的良好契机,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职责,及时回应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共同期待,以更大的力度、更高的标准、更有效的举措,达到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目标。
二、主要内容
(一)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
1.明确规范校园周围距离标准及测量标准。
2.清理校园周围存量售烟网点。
3.落实警示标志设置和身份证件核验规定。
4.切实加强烟草市场日常监管。
5.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
6.全面从严监管电子烟经营行为。
7.持续加强互联网渠道管控。
8.引导电子烟实体店合法规范经营。
(二)专项行动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专项行动自2021年6月15日始,至2021年9月14日止,为期三个月,具体分为宣贯动员、集中整治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了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合治理”“做好宣传引导”等工作要求。
下一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做好专项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着力解决向未成年人售烟等突出问题,更好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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