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要求,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以下简称“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乡村振兴局,坚持特事特办,狠抓组织落实。2020年,连续出台两个文件对工作进行专项部署,明确要求22个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省份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带着对搬迁群众的感情,提高站位、主动服务,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设置绿色通道,优化工作流程,统一组织集中办理;按月调度工作,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等,推进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今年以来,自然资源部通过印发情况通报、实行周报制度、集中调度重点省份、指导解决堵点问题、开展明察暗访等举措,推动相关工作走深走细走实。4月,自然资源部党组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将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内容,印发《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着力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5月,对已完成任务省份开展明察暗访,核实掌握真实情况。6月,针对安置住房证书颁发不到位等问题,报经中央有关部门备案同意,派出10个检查组,赴14个省份随机抽查了39个县(市、区)的93个集中安置点,了解影响登记颁证情况,深入查找检视问题,督促各地立行立改。同时部署开展专项调查,进一步核实安置住房底数。7月以来,自然资源部以颁证到位为目标,采取每日调度、跟踪督促问题整改、电话抽查核实等措施,扎实走完工作“最后一公里”,切实将不动产权证书颁发到搬迁群众手中。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各地按照要求,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措施集中攻坚。河北、内蒙古、陕西、甘肃、新疆等地把推动安置住房登记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效结合,作为各级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高位推进。福建、江西、湖南、贵州等地建立部门协作机制,联合会审,优化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山西、山东等地将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纳入纪检监察督查事项,开展专项督导。四川、青海等地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漠视群众利益的单位及个人进行约谈问责。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全国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任务得以全面完成,搬迁群众拿到“红本本”,吃下“定心丸”。(方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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