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14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2.1%
【权威发布·在自治区例行新闻发布会上】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曹华报道)记者从自治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新疆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6月,自治区14个地州市政府(行署)所在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2.1%,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9个百分点。全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
“十三五”时期,新疆加快构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疆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在大气方面,2020年全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与2015年相比累计下降8.12%、8.88%,超过国家规定的双下降3%的考核目标;14个地州市政府(行署)所在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5.6%,较2015年增加2.8个百分点。在水方面,监测河流、湖库、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优良水质比例分别达到98.8%、74.2%、92.4%,较2015年分别上升5.9、10.9和0.3个百分点,均达到国家考核指标要求;化学需氧量、氨氮累计下降4.71%、6.35%,超过国家规定的下降1.6%和2.8%的考核目标。在土壤方面,提前完成了全疆重金属减排目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新疆认真做好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重点工作,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今年1—6月,自治区14个地州市政府(行署)所在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2.1%,同比增加2.9个百分点;PM10平均浓度为1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8%;PM2.5平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4%。全区地表水质量保持稳定,监测的170个河流断面、32个湖库、120个水源地优良水质比例分别为98.2%、81.25%、93.3%。全疆土壤环境质量、核与辐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十四五”时期,新疆将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改善大气环境、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等十方面重点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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