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公示表 | ||||||
公示日期:2021年10月10日 | ||||||
填报单位(公章):和田市民政局 | ||||||
补贴项目名称 | 2021年10月份“煤改电”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 | |||||
补贴对象 | 困难群众、低保户、三类户 | |||||
补贴标准 | 临时救助标准:①因意外事件或突发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的:在一级医院(含乡镇卫生院及未定级医院)治疗的,对每人每年个人自付部分,救助累计不超过3000元;在二级医院(县市)治疗的,对每人每年个人自付部分,救助累计不超过6000元; 在二级医院(地区)治疗的,对每人每年个人自付部分,救助累计不超过8000元;在三级医院(含自治区、区内其他地州及自治区外其他省市区)治疗的,对每人每年个人自付部分,救助累计不超过10000元。 申请医疗救助人员需提供《疾病诊断书》或《出院证》、《出院结算发票》、住院费用明细表、社保或新农合报销单据等资料。 ②因生活必须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或其他特殊困难的:生活困难每户每年救助累计不超过3000元。申请生活困难救助的家庭或个人,需提供个人申请(包括救助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及乡镇(街办)关于生活困难证明等材料。“煤改电”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每人按800元标准经发放。 |
发放方式 (现金/银行卡) |
一卡通,银行代发,现金 | |||
补贴总金额 | 571.84万元 |
发放时限 (月、季、半年、年、次) |
月发放 | |||
政策咨询和 监督投诉 |
和田市 财政局 |
局长姓名 | 李刚 | 联系方式 | 18016997088 | |
经办人员姓名 |
王芬燕 木克热木·艾山 |
联系方式 | 150*****889 150*****388 | |||
和田市 民政局 |
局长姓名 | 阿米娜·阿布都艾尼 | 联系方式 | 199*****601 | ||
经办人员姓名 | 努尔曼古丽·艾木都拉 | 联系方式 | 135*****111 | |||
农村信用社 | 行长(主任)姓名 | 赵克强 | 联系方式 | 137*****666 | ||
经办人员姓名 | 伊帕尔古丽 | 联系方式 | 186*****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