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
风险控制情况的公示
在2021年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组织的抽检中,
涉及我辖区1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
示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2021年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组织的抽检工作中,承检机构于2021年07月17日,在喀什市阿尔曼迎宾大道机场路便利店进行抽检,该店购进的“科罗兰小蛋糕”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新疆米兰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07-06)经抽样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 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结果为1.13,标准值为≤1。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新疆米兰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07月06日共生产加工该批次科罗兰小蛋糕(135g*18袋)636件,每袋净含量135克,我们当天就已全部销售完毕,成本价格30元/件,销售价格32元/件,利润2元/件(每件获利2元),值金额20352元。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经过现场核实,该批次“奇瓦尔果仁糕点”(生产日期:2021-07-06)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四)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经营同批次产品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