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水利局取水许可
一、基本要素(一)事项名称:
事项名称:取水许可
(二)事项编码:
事项编码:11653201458173077B4000119001000
(三)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四)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五)实施主体(主办处(科)室):
和田市水利局
(六)办件类型:承诺件
(七)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4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0工作日
(八)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本)第三十九条第七条、 第四十八条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460号,2017年修订)第三条、第十四条
(九)受理条件:
在和田市境内一切利用水工程或机械提水设施直接从地下、河流、湖泊取水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水许可证、交纳水资源费,并依照规定取水。
(十)特殊程序及期限:
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论证(不计入承诺时限)
(十一)申请材料(材料名称:材料形式:材料必要性):
(1)行署取用地下水审批;必要
(2)取水许可申请的标的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其他文件;必要
(3)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及审查意见;必要
(4)按规定填写的取水许可申请书 ;必要
(十二)审批结果:
1.审批结果名称:
取水许可证
2.审批结果证件形式:
证照
(十三)办理地址和时间:
1.和田市浙江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F36号窗口
2.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10:10—18:40(法定节假日、星期日除外,中午休息半小时)
二、审批流程
(一)流程图:
(二)办理环节:
1.窗口受理
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要件齐全、符合法定格式;为授权新区行政审批事项;事项类型申报正确;对项目的基本信息进行初审。
负责人: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水利局F36窗口工作人员 依巴代提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2.审核
1.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2.对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并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报告书进行审查。审查小组应当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3.材料内容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真实性。
负责人:和田市水利局,阿布拉 办理时限:27个工作日
3.审批
根据相关规定,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根据审查审核情况,做出准予批准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负责人:孙天宾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4.办结发文
根据审批结果情况,结束办理过程,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F36窗口和田市水利局工作人员 依巴代提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三、办理服务
(一)基本要求(如无特殊要求,此项不用改变):
1.不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
2.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
3.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4.不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预约办理(如无特殊要求,此项不用改变):
申请人在和田市网上政务大厅中先找到需要办理的事项,熟悉了解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后进行预约,最后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前往(具体地点)预约办理。
(三)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
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F36窗口
2.电话咨询:
0903-7825268
3.网上咨询:
进入和田市网上政务大厅http://zwfw.xinjiang.gov.cn/)首页点击咨询。
(四)投诉方式:
1.现场监督投诉:
和田市水利局北京西路384
2.电话监督投诉:
0903-7828808
3.网上监督投诉:
进入和田市政务大厅(http://zwfw.xinjiang.gov.cn/)首页点击咨询投诉
(五)进程与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F36窗口
电话查询:
13779281217
2.网上查询:
申请人进入和田市政务大厅(http://zwfw.xinjiang.gov.cn/)后,点击“我的办件”,具体查询。
(六)主动告知:
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