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组织的抽检中,
涉及我辖区1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
示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2021年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组织的抽检工作中,承检机构于2021年08月14日,在和田市农叔叔蔬菜店进行抽检,该店购进的“代丝坛火锅脆皮肠”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和田宝地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03-10)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菌落总数检验结果为2.4×10⁵;1.1 ×10⁶;1.8×10⁶;<10; <10,标准值为n=5,c=2,m=10000,M=100000。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和田宝地亚食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生产加工的代丝坛火锅脆皮肠(200g/袋),共生产加工了5 0箱(10袋/箱),每箱成本价45元,销售价格50元,货值金额2500元,该批次代丝坛火锅脆皮肠全部销售完毕,从中获取利润250元。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经过现场核实,该批次“代丝坛火锅脆皮肠”(生产日期:2021-03-10)已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四)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经营同批次产品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