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2021年第三批自治区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各乡镇、市直相关部门:
自治区下达我市第三批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000万元,按照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对《和田市2021年第三批自治区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计划》的批复(和市党农领字〔2021〕31号),现将有关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1年第三批自治区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二、资金安排原则
按照《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及产业现状的实际需要,聚焦自治区、地区确定的产业发展项目,主要将资金用于已开工实施但资金缺口较大的产业项目上。
三、资金使用安排情况
2021年自治区下达第三批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1、和田市2021年设施农业大棚(一期)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7113.8万元(其中:政府投资11975万元,企业投资5138.8万元),新建温室大棚233座(其中:宽14米、长120米温室大棚154座,宽14米、长60米温室大棚79座),总投资17113.8万元。通过“政府+企业”的模式运营。政府投资11975万元,新建宽14米、长120米温室大棚109座;新建宽14米、长60米温室大棚79座,及相关配套设施。企业投资5138.8万元,其中:用于大棚建设3628.8万元,新建宽14米、长120米温室大棚45座,用于附属配套1510万元,新建分拣车间、保鲜库、包装设备等后续产业链配套建设。政府投资建设的大棚,产权归农业农村局所有,租赁给企业运营,按审定价的2%企业缴纳收益,由市政府进行统筹分配;企业建设的大棚和后续产业链配套设施,其固定资产归企业所有,同时政府对企业以其固定资产投入的不动产进行评估造价,做为企业与政府合作的抵押。已安排资金7932.614万元,本次计划安排资金1000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丁培进
2、和田市畜牧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计划投资17126.81万元,(其中:政府投资6836.26万元,企业投资10290.55万元),在吉亚乡欧吞其尧勒村牛养殖基地1个,政府投资资金主要用于新建牛舍10栋(总面积34652.8平方米),并配套60520平方米活动区、牛电加热饮水设备及其他附属设施。企业投资资金主要用于新建1502.81平方米办公楼1栋、2478.84平方米宿舍楼1栋、392.35平方米食堂1栋、消毒更衣室2间(300平方米)、配电室和锅炉房各1间(共240平方米)、道路硬化3647.5平方米、新建2523.96平方米干草棚1栋,、青贮窖6座(共2415平方米)、硬化地面26517平方米、消防及相关附属设施和购买西门塔尔母牛等。本次计划安排资金3000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丁培进
本次和田市2021年第三批自治区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工作在和田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请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请全市各族人民群众和全社会各界对以上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12317 0903-2519237
附件:和田市2021年第三批自治区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表
中共和田市委员会
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