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量稳步增长,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数量大幅下降,人民群众知情权得到更好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明显好转。与此同时,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审理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存在受理范围不明确、审理标准不统一、处理结果不规范等问题。
《指导意见》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受理范围,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审查重点,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处理标准,强化了行政复议机关对被申请人、上级行政复议机关对下级行政复议机关的监督责任。
《指导意见》的出台,有利于统一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审理标准,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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